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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年少(一至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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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1 16: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从此不惹相思在 2004/09/11 04:43pm 第 3 次编辑]

                                 <<当时年少>>
                                         (一)
    又是中秋。和暖的阳光洒满大街小巷,街上行人渐渐增多,步履匆匆。空气中偶尔弥漫着些茱萸的味道。思念的气息已渐趋浓郁。这是一种熟悉的感觉,仿佛打开一本读过无数次的老书。
    于是回忆开始显露狰狞,即使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它也毫不让步。慢慢侵蚀,逐渐占据我自觉早已麻木的大脑。
    闲的时候看武侠小说,觉得十年是一段漫长的日子。可以"十年磨一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以把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变成天下无敌的英雄。可对我来说,十年太短了。十年如一日,往事一如昨日般清晰。
    回忆是一种鸦片,让人欲罢不能。挥之不去,是因为往事太多。一句话,一首歌,一片景致,一个老地方...都能使往事轻而易举的重现,往事太多。
    时至今日,我仍没能忘记卢兰。
    偶尔一觉醒来,通常是阳光灿烂的清晨,我感觉里则是夏日渐渐清凉的午后。我会听见卢兰开锁进门,哼着歌,换上拖鞋,打开冰箱......
    我让全身静止,想留住这一瞬...我总是做不到。
    但是我并不难过。虽然阴阳相隔,终究殊途同归。这没什么看不开的。
    我只是诧异,我这样的个性居然会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我拼命工作拼命玩:喝酒,打牌,唱歌,踢球,找女人......
    在茫茫人海中漂流,在世事浮沉中追梦。饱受酸甜苦辣种种,认识一些新人与旧人。蓦然回首,可怜心绪,奈何依旧。
    正如花落花开,春去秋来,无力抗拒。
    而记忆之闸一旦打开,如百年蓄洪,不可抑制,奔腾流泻,一塌糊涂。
                                        (二)
    我第一次见到卢兰的时候,是春天。严格地说:按照北方时令,应该算是暮冬。春天像一首美妙乐曲的前奏,已经可以隐约听到了。
    我对卢兰的第一印象,是美丽加狡黠。有点像天龙八部里的阿紫。如果是现在,她应该像郑裕龄早年一些片子里的角色。矜持而骄傲,加上一些精明。如果再过十年,那她应该像梅里尔.斯特里普。气质而性感。再往后...我想像不出了。但卢兰就把我想全了。她说我到老也还会是个每晚都想要的,倔强而骄傲的帅气老头。说到帅气,卢兰不准我留胡子。原因忘了。总之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如果留起胡子来会是什么样。以后也不会知道。她这些呆话我当时听了都是一笑置之,而现在偶尔一想起来往往就热泪盈眶。
    我那时脾气暴躁,往往一言不合就拔拳相向,以致流血。每天忙着踢球唱歌,不务正事。属于还不懂得欣赏女人的毛头小伙。可我还是被她吸引了。
    那是个晚上,我的朋友边军拉我去星海公园。那里当晚有个新来的走穴乐队搞巡演。边军是我们球队的前卫,乐队的鼓手。无论对足球还是音乐都是狂热的发烧友。但我当然明白他的真实用意。
    到了那儿,果然有两个姑娘等着。其中一个就是卢兰,她穿一件满是象是熨烙出来的凹凸格子的白色半长羽绒服,浅蓝色牛仔裤,乳白色的小牛皮靴,戴顶绒线编的六角帽。帽子的颜色忘了。应该也是浅色的,但或许又是蓝黑的。长发在颈后松松挽着。一双大眼睛轻灵游动,毫不掩饰的挑剔的上下打量我。
    简单介绍后,不到五分钟边军就和那个叫姚若玲的姑娘消失在人群中。我百无聊赖的跟在卢兰身后东游西逛。她显然不喜欢喧嚣的摇滚,在偌大的公园里四处乱走。元宵节灯展的大型彩灯都还没有撤,再加上公园里原有的照明灯,将公园照得亮如白昼。在悠然亭旁,她对满地叽叽咕咕的鸽子产生了兴趣。要了袋鸽食蹲在那里喂,象个母亲似的跟鸽子们亲切地低语。等我付了钱转过身,她已撇了鸽子,弯腰看旁边快照栏上的照片。摊主小跑着迎上来,兴冲冲地对我说:“十五块钱。快门一按,马上就出来……”我哼了一声,刚要拒绝,卢兰已抓了把鸽食,摆出个观音采莲的造型,类似佛家的大手印姿式,立刻有几只鸽子飞了起来。两只站在她肩上,还有一只直接飞到她手上啄食。卢兰格格笑着,欲拒还迎的样子,催促摊主快照。咔嚓一声,强烈的闪光刺花了我的双眼。
    我付了钱,还没轮着看,卢兰已把照片揣入怀里,志得意满地背着手继续往前走。半晌,她忽然嗤地一笑,扭头对我说:“真想不到姚若玲会看上那块油炸糕。开始我还以为她约的是你。”边军肤色发红,身体又极壮。从我认识他那天起他外号就叫油炸糕。但我并没夸卢兰目光敏锐,她此前的散漫已使我不快,何况又如此揶揄边军。我立刻刺了她一句:“是啊。所以说你还有机会。”“你说什么?“卢兰瞪大眼睛看我。我转过头看远处的彩灯,把手插入口袋。等我再转过头,卢兰正往公园大门的方向走,边走边看手表。我追上去:“别忙着走啊!一会儿他们回来了看不见还得着急。咱们再转转,饿了就吃点儿东西。”“……也好。”卢兰停下脚步,“我想吃烤鱿鱼。”
    那时烤鱿鱼刚刚兴起,卖到五块钱一串。喜欢的人依然趋之若骛。我们要了两串,我本来还想要瓶啤酒,考虑到卢兰随时可能拔腿就走的特点,还是放弃了。吃到一半,我的传呼响了。边军告诉我他已经送姚若玲回家了,要我也送卢兰回家。电灯泡做过无数次,做的如此失败的不多。我骂骂咧咧从电话亭回来,直截了当问卢兰:“你坐几路车?”卢兰看着我的表情,幸灾乐祸的笑了。
    我把卢兰送到公园大门对面的202有轨电车站台处,看着她哈着手,在寒风中雀跃取暖的样子,终究有些不忍。“要么我打车送你吧?”“用不着。不远,几站地就到了。”她真挚的笑着,“你传呼多少号?你有笔么?”我摸摸口袋,“你有传呼么?我呼你吧。”“有啊!”她说了号码,“记住了?”“记住了。车来了,你有零钱么?”“我有月票!”她冲我挥挥手,“记得打传呼。”我含笑点头,目送她上车。
   
                                          (三)
    不知为什么,有关卢兰的记忆,我一头一尾记得非常清晰。中间就很有些模糊了。我甚至有些忘了第二次见她时她穿得什么衣服。却对第一次送她上车时她挥动的粉红色的月票记忆犹新。
  大约一周后,我已快将卢兰忘了。也许我不是个浪漫的人,也许面对清纯如此的她我有自惭形秽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当时手头正好有两个姑娘。总之我不认为我送她上车之后,我们之间还会发生什么故事。每个人脚下的路有千条万条,大连的男孩女孩也有成千上万。但我还是遇上了她,在评书中这叫无巧不成书,在文学及影视作品中这叫巧合,老话讲这是缘分。如果哲学一些,应该叫偶然或必然。
  那天我在市府路上了101无轨电车,准备去马栏街一个住平房的朋友家取寄存的摩托车,天渐渐暖了,骑摩托兜风重又成为一种诱惑。
  车上人不多,可还是得站着。我站在一个红衣姑娘旁边,她有一头长发,戴顶绒线帽。正在满是雾气的车窗玻璃上画画。我也微侧头去看,发现她就是卢兰。她左手扶着栏杆,右手翘着兰花指,在玻璃上一勾一挑的专心画着。圆圆的脑袋,尖尖的耳朵……一只憨态可鞠的小狗慢慢出来了,画到尾巴时,车身颠了一下,那尾巴向上急划,象只刺破青天的长箭。如此憨态可掬的狗有这么一条斗志昂扬的尾巴,实在是件滑稽的事。卢兰自嘲地笑了。我也笑了,在我眼中这是一幅很美的画面。车在家乐福站停了,一个老太太颤悠悠上了车。卢兰身前坐着个衣着整洁的男人。应该和我现在的年龄差不多,抱着肩膀,有意无意的一直看着窗外。卢兰皱着眉看他,用兰花指将小狗抹掉,然后曲起手指,向那人脖颈弹落。那人着了凉倏然一惊,张皇失措的四下看,然后装做才发现的样子,起身给老太太让座。我无声地笑了,后面看到的人也都笑了。卢兰得意的眯起眼,摇着脑袋晃着身体转过来,看到我。
  “是你?”我点点头。“你那站上来的?”我向后摆摆头,自己也忘了那站上的。“你给我打过传呼么?”“没有,最近我…挺忙的。”“不是忘了吧?”“没忘。”“那你说说看,是什么号码?”我说了号码,“恩。”她笑眯眯看着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四)
  我经常载着卢兰去兜风。我喜欢那种感觉,卢兰紧紧搂着我,兴奋地尖叫。摩托车呼啸前行,将一辆辆大小车辆抛在脑后。她柔软的身躯紧挨着我,在我耳边紧张的喘息,她的下巴蹭得我后颈发痒,她的长发向后扬起,与风平行。
  我的眼睛不行,通常来说最高时速是八十公里。在旅大高速上我尝试过时速九十。眼前除了一排排向后飞去的植物,我看不到别的东西。
  多年以后,我把捷达开到130。我找不到当年的感觉。除了卢兰,不在的还有青春。
    卢兰是个内涵深广的姑娘。这在女人中实属罕见,在年轻女人中尤其如此。她是一本厚厚的好看的书,每翻开一页都会有新的内容吸引你看下去。她英语很好,六级。体态曼妙,是学校舞蹈社的骨干。据说还得过东北名校集体舞蹈汇演的金奖。不过好象是非专业院校的比赛。她身高1。66米。体重53公斤。皮肤白皙,容颜艳丽。她的额头略显宽耸,长发浓密乌黑,特别适合梳成马尾状的发式。显得英姿飒爽却又妩媚动人。她聪慧却不欺人,冷傲但极善良。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无论出现在任何场合,她都落落大方,举止得体。既不卖弄风骚又不怯场含羞。我想这是她深厚内涵的外在表现。
    她是一块良质美玉,只要放在那里就灿灿生辉。
    在我十几年中的所有女友里,能和她体态媲美的只有我后来认识的一个身高1。72米的模特。如果综合起来,那么她是一只傲然卓立的仙鹤。我想这是我至今仍深深思念她的主因。
    她是女人中的极品。
                                         (五)
  最初和卢兰的交往,大都停留在相互谈对读书的感受和评论。我家里藏书过万,如果加上我爸的专业类书籍,不下两万册。卢兰家里也藏书甚丰。客观地说,直到现在我也没遇见第三个能和我们读过相同数量书籍的人。至少没亲身接触过。对于国内的古今作品,我们的看法基本一致。国外的则常有争论。
  那时候的我很情绪化,总是纠缠于译文表面的枯涩,觉得语法煞有介事,多年以后我才能抛开这些桎栉,直接去读文章的本质。
  我喜欢埃利亚斯.卡内蒂的作品。卢兰则欣赏加西亚.马尔克斯。后来《百年孤独》如她所愿,登上世纪畅销书榜首。我却依然莫名其妙。我们嘲笑海明威,觉得他偏执和神经质;对于雪国,我们评论只有最后一句好:抬眼一望,银河仿佛哗地一声,向他的心头倾泻下来。我们都推崇托尔斯泰。同时我还欣赏肖洛霍夫,我喜欢他作品里厚重而个性鲜明的内涵。卢兰则赞叹显克微支。后来我发现通常已译为显克微奇。
  至于罗曼.罗兰,纪德,福克纳,米兰.昆德拉等我们也各有评论。
  我想这一生我也不会再去看这么多书。觉得脑子里都满了。我现在只需翻看20秒,就能知道这本书我能不能读下去。于是就产生了遗憾,好多年我也没再正正经经读过一本新书。这都是早年间书看太多了的缘故。后来我常常想,如果我将来成为一个罪犯,那么完全怪罪于我读过的这些书。如果我将来成为一个伟人,那么完全归功于我读过的这些书。
                  (六)
  认识卢兰之前,我的生活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甚至可以说放荡。
  毕业后我被分配到造船厂。卢兰是在被称为“火车摇篮”的机车厂。我们曾笑言,如果将来有孩子,就送到沈飞。这样海陆空就全了,我可以稳稳当当做个光杆三军总司令。最初上班的时候我雄心万丈,以为会让我去造驱逐舰。我知道核潜艇在葫芦岛造,驱逐舰在大连造,登陆,扫布雷舰艇在广州造。如果能亲手造出性能先进的战舰,威风凛凛的巡视在祖国的海疆,即使对现在的我来说也极具诱惑力。可很快我就知道,只不过是让我去修那些破旧的拖船和驳船。这反差太大。不久我就活动到下属一个小单位,就了一个虚职。每天去报报到,收入菲薄。过着无所事事的日子。
  好在家境还算过得去,我得以在站前百货商场租了个精品屋卖服装鞋帽。位置在现在秋林女店的二楼。那时大商还没成为全国零售业第三的巨头。不过已初显峥嵘。我去沈阳五爱,海城西柳,或者北京大红门等地进货,渐渐日久,倒也还干的不错。现在想起来,人的一生也许真的是天注定的,很多事情你没法解释。当然,我宁愿这是为自己没出息所做的注解。真要那样的话,我倒或许还可以操控自己的后半生。同行中有个待人诚恳热情,做事执着认真的家伙。生意红红火火,一直做到现在,赚了大钱,以至添了个奢侈的爱好——登山。最近直登到了珠穆郎玛。频频在央视5台露面,地方台更是上的令人眼热。不过回想他的为人,有此成就绝不为过。我当时就没留意这类既有意义又能健身的运动,我选择的是消遣,交际应酬什么的。不是我喜欢,只觉得好像没什么更有意思的东西。好在很多人和我执同一想法。我有一大堆狐朋狗友,每天三五成群,花天酒地。
  那时年轻,打麻将能三天三夜不睡,啤酒喝到八瓶,白酒一斤。然后到滨海路上飙车,居然也没出过事,现在想想真是奇迹。我就是那时侯喜欢上马丁尼的,尝了很多洋酒,没什么对口味的,用东北话来说,就是味道怪闹得慌的。只因为马丁尼是007的最爱,才多尝了几回。渐渐倒也习惯了。琴酒的味道还可以将就,苦艾酒就略嫌辛辣了些,何况加上青橄榄的味道。通常我喝的时候,是先抛了橄榄,喝一口让酒液流转整个口腔,激活所有味蕾,然后将其余的一口饮尽。感受那股透明的锐利。手会出奇的稳,如果这时候打架,你会一口气击出很多重拳,打台球一杆挑的几率也很大。并不敢说都是马丁尼的功劳。总之它使我身心愉悦。
                  (七)
  有时也去找找女人,一般是富丽华,香哥里拉。偶尔去瑞士酒店,希尔顿。这些地方的流莺比较有名。样貌一流,着装高档举止优雅。挽着她们出去别人只会说你又泡了个新妞,决不会说你又找了只鸡。记得当时的价位是每夜600,外汇另计。那时哥们们出去都是轮庄,实在有些吃不消。好在是安全卫生。你不必担心会摸到一手老茧。也不必担心她会忽然莫名其妙地打一个嗝。可以和她们谈谈时事,甚至泰戈尔。有的居然可以用外语替你和老外讨价还价。我就认识一个叫甘文娜的。她点了几款女装,建议我的营业员可以让体态合适的任意试穿。开始我很有些犹豫,这些有原包装的高档货如果每个款式每个型号都打开而又卖不掉的话,我就很难再调货。最终我同意了,结果效果出奇的好。很多爱美的女人只要穿上就不想再脱下来,大都当场交钱。后来我和她成了朋友。
  当时东欧剧变,风云动荡。大批东欧美女以舞蹈团演出团的名义来中国赚钱。很多被当地黑道容留,卖淫牟利。港湾码头附近和开发区几个大酒店就有不少。虽然价格昂贵却生意兴隆,连北京天津也有人闻腥而至。欧洲人体态丰满婀娜。金发碧眼朱颜雪肤……总之女人风骨,莫此为甚。
  还有另一种比较少见的。那时开发区的日资企业远多过韩资,不少人以引诱日本女人为荣,并且广为推介,传送,甚至相互交换。谓之曰“打爱国炮”。我的一个在日资企业做中层课长的朋友,就诱骗了个貌似学生的日本女职员。开始我很奇怪,如果说苏联老大哥是经济所困迫不得已的话,经济发达的日本怎么也会有这种情况?后来眼界渐宽,听说了诸如少女援交一类的新词。才知道重要的不是经济,而是思想。
  那日本妞娇小柔嫩却毛发茂盛,堪比森林。声音也妖媚些,要说其他不同么,不过淫荡二字。我在参考上看过一篇文章,说日本男人全是性虐待狂,日本女人全是性受虐狂。此语虽嫌偏颇,总算有的放矢。
                  (八)
  年轻的时候喜欢类似的话:年轻人是电影海报,不用翻就看完了。而成熟的人则是古老深邃的线装书。喜欢的原因是想使自己显得成熟些。现在倒不敢那么说了,怕有人说我是电影海报,怕那些古老深邃的线装书说。
  人生有那么多矛盾。有时候,我不确定自己对比童年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依稀记得童年,背一页书看上三五遍足矣,下棋常常赢大人。看五步不敢说,看三步还是能够的。现在的脑子,也只好记记电话号码。下棋看两步是不可能的,偶尔看远一步,已偷笑了。小时踢球跑的汗流浃背,凑到水龙头前一通猛灌,那感觉:甜,解渴。现在喝开水也有土腥味。总之我搞不清是现在的水不甜了还是现在的嘴苦了。也许两者都有吧。
  风舒云卷,吹飞了一页页日历,催老了一日日容颜。年年岁岁,日月相似,岁岁年年,你我不同。年轮应该已在脸上显出痕迹,只有心中尘封的一角,还清晰如昔,永不更变。那是你啊,卢兰!我死了,把它释放,海角天涯,无微不至。
  回忆断成一个个片断。而且只在晚上清晰,那样真切,而且诚实。象一排排坚硬顽固的礁石,任时间的海水漫来漫去。不动分毫。
                  (九)
  城市西南有个小区,叫欧洲小镇。风景极美。这里坡度很大,道路很窄,道路两边是五六层高,色彩斑斓的尖顶建筑。夏天,劲风猎猎。偶尔驶过坡顶,眼前一丛青山。红楼绿岭,心旷神怡。我会载了卢兰,直接去青山下,绿岭中的草坪上闲坐。
  她喜欢坐在我腿上,侧搂着我,神态亲昵,浅笑晏晏。用她的快乐和芬芳感染我,有时候,她会故意转到我身后,几步助跑蹿到我身上,让我背着她上楼。无论白天黑夜,有人没人。她都会挽着我。有时我上楼快了一些,还差一层就进家门了,她也会噌噌噌追上来,在还剩半层时挽住我,然后扭头冲我孩子似的一笑。总之她喜欢和我腻在一起,象个连体婴儿。
  开始是被迫的,后来我也逐渐适应了这些。每次她小鸟般飞过来,扑到我怀里,我会不由自主的伸开双臂揽住她。嗅着她的芳香,看着她半闭的星眸,听着她喃喃的细语……吻向她娇艳的红唇。
  我喜欢亲吻那种柔软,温润的感觉。带着温度和香甜的味道。由感官上的愉悦逐渐向大脑皮层深处渗透。最终形成全身心的陶醉,并导致产生一定的依赖性:有段时间,只要我们分开半天以上,我的嘴唇就有干渴不适的感觉。向她探询,答案一致。
 
                  (十)
  那时我们经常出去唱歌。我拿手的是忘情水一类的,卢兰的代表作是我只在乎你,唱的时候含情脉脉,只望定我一个。在我们活动的圈子里,无论是唱歌还是其他的什么,我们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这给我们以及他人造成一个错觉,我们是最棒的,益发显得我们相得益彰,珠联璧合。甚至有除彼简直无可匹配的感觉。自大于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卢兰经常会说:什么?她?你居然会对她怎么怎么样……言下之意别人都是摆不上台面的货色。我们这类人天生是极度自我的,随之而来的是强烈的互相占有欲。这是我们这种人致命的缺陷。
  现在想想,那时看球也是一种享受。我通常在赛前去家乐福,买上一箱半打装的听装蓝带,再买一根啤酒瓶粗细的哈根火腿,然后驱车回家,边吃边看边喝。虽然清静,却也安闲舒适。而如今看球,必在酒店。五七好友呼叱不休,间或还要赌赌输赢。我个人认为。将喜好变成工具,由希冀变成渴求,从而摆脱游戏的束缚,直堕执着的深渊,就象吃饭由美女买单,是很煞风景的事。
  卢兰对我看球的态度,开始是无所谓,后来就深恶痛绝。每每我振臂高呼,为进球而发狂。她就恨恨盯着电视,十分不自在。在她眼里,那一刻我已和场上狂欢的队员融为一体,将她远远抛在一边。这是她决不允许的。她希望随时能操纵我的全部情绪,永远都只集中在她一个人身上。同时她也深深担心,现实中会出现一个让我发狂的人或事物,以至我能轻而易举的将她弃之如遗。为此她深自戒备。
                  (十一)
  她低眉敛目的样子,常让我想起李后主词中的怨女。
  我们常常在黑暗中静默相对。她点一支我的烟,坐在角落里静静地吸,我则靠在窗前,看着远处楼群点点灯火,递次明灭。
  我曾试图向她说明,过度的占有是一种冒犯。可这些话对于当时的她来说,和扑面而过的微风没什么不同。
  我妈喜欢卢兰。她认为这世上能管住我的女人不多,,而卢兰就是其中之一,可能就是最好的一个。为此她和卢兰定立了同盟,攻守相望。监督我的一切言行。以便随时惩戒。这使我很厌烦。个性上说我喜欢无拘无束的飘。多一点点约束我都会如坐针毡。我们没少使对方生气。当然,现在看来错误是我。错误已无可挽回。抛开道理所在。连高姿态的大度的让一回都已绝无可能。
    如今,这两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也是我最爱的女人都已离我而去。这是很心酸的事。白天,当光芒照耀的时候,我平静的象一池水。夜晚,我把自己折腾的精疲力竭然后酣然睡去。只在夜半入梦的时候,她们才会悄然地来看我。慈母音容,爱人娇嗔。历历如新。个中滋味,蚀骨焚心。每欲不醒,醒则泪透重衾。
    好在人生忽忽几十年,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和她们重聚。为此,我发誓下半辈子不做一件坏事。我不入地狱。
                                     (十二)
      
    口角的结果,往往就是不欢而散。
                                     (十三)
    我坐在街角的出租车里,从后视镜看见甘文娜跑出楼道门,边跑边对着面小镜子涂口红。直至到了街口才收起镜子,整整衣服,姿态优雅的拐过街角。我付了车费,推门下车迎过去。
    “什么事啊那样急?”甘文娜穿件绛紫色风衣,高跟筒靴,长发披肩。显得成熟而神秘。
    “想你了不行啊?”
    “明知道是假话,可还是爱听。”
    “真的。每次念起你的名字,我就全身发热;每次想起你的样子,一棵幼苗就会茁壮成大树。”
    “呸。”甘文娜红了脸挥拳捶我,“又和她吵架了?”
    “哈!”我拔腿就走。“今天吃什么?”
    “吃川菜!现在川菜火得很。……要么还是吃海鲜吧。你今天一定火大,吃海鲜给你败败火。”
    “要败火还用得着吃海鲜?”我搂住她的蛮腰把她揽过来,“你这不是转移目标嘛!”
    “少来!大街上…”甘文娜推开我胳膊,顺势挽住。“听我的,就吃海鲜。跟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你就不能让让我们女人……”
    “里面的纸巾刚好用光了。”甘文娜挥着湿淋淋的手,从品海楼的卫生间出来。“包里有,递我。”
    我翻出纸巾递过去。包里都是些在我看来希奇古怪而又小巧精致的东西,我随手翻检着,然后发现有些东西她绝不会愿意向我解释用途。我立刻合上包,抬眼望去,甘文娜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我们一路回座位。
    “真的?”
    “真的。”
    “就这些?”
    “就这些。”
    “那你干脆就算了吧!我再给你介绍一个。就是以前做过几天招待,反正你也不是什么好男人。长得漂亮,人也好,还挺有钱的。”
    “真的?那以后我要是找她,她不会收我钱了吧?”
    我们回到座位,眼前明亮的玻璃窗外,五光十色的城市夜景一览无余。脚下霓虹闪烁,头上繁星点点。甘文娜拈着酒杯,倚在椅背上,漫无目的地四下打量。我叼起根烟,欣赏着她。我喜欢女人端酒杯时的样子,优雅而性感,动人心魄。女人抽烟就比较讨厌,风骚有余,风度全无。拍遍口袋才知道忘了带打火机。甘文娜适时地递过一个,然后呷了口酒,幽幽地劝我:“还是回去和她和好吧。看得出你在乎她,给自己喜欢的女人道个歉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样的好女孩很难找呢。放弃了你可能再也找不到……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
    “我至于么我?”
    “你不至于。你当然不至于。可你不是很会哄女人嘛?对你来说这不算什么难事。不过要记住,女人是要哄一生的,不是哄一时。你敢不敢跟自己打个赌?赌自己能哄好她一生。”
    甘文娜放下酒杯,拎起风衣和包。“等我,再去一下洗手间。”
    我点头,仔细想着她的话。一时间踌躇满志,觉得要哄好女人一生应该不算太难,只是比较麻烦而已。
    过一会,一个侍应生走过来,“先生,您吃好了吗?有位女士已经结过帐了。”
    “什么?那……她人呢?”
    “已经走了。”
     穿紫色风衣的?她留什么话了么?”
    “没有。”
    我怔在那里,想着这个边跑边涂口红的女人,这个不用看我也知道我需要打火机的女人。如今却把我留在这儿,独自走了。我觉得女人们真是古怪极了。
    以后我再没见过甘文娜。虽说是无心之失,我也不好再去找她。我知道找到她我也无事可做,无话可说。后来听说她在金州开了家美容院,其它一概不知。
    极度无聊的时候,我曾设想过和甘文娜再次相见的情形,结果是不得要领。
    也许我会告诉她:我赌输了。我没机会哄她一生。
                                    (十四)
    卢兰有只猫。通体纯白,毛长盈指。虽说不是纯种波斯猫,却也着实好看的很。若喜欢起来就搂着心肝宝贝儿的叫,甚至愿意做它的妈。生气了就撕耳批颊,把猫蹂躏的嘶声悲鸣不止。后来她发明了一种新的虐猫方式:在猫的鼻尖弹爆脆。猫立刻全身一震,闭目阿嚏连连,既而遁逃无踪。这时卢兰往往双眼发光,兴奋地说:哈哈。我简直爱死它了。
    我常常以为,猫是女人化身的妖灵。娇啭承欢,玲珑可人。一双明亮的碧瞳中,满是诡异的神秘及不可测。
    偶尔,我白天睡觉的时候,这猫经常会过来趴在我胸口,衔尾而卧,跟着我呼呼大睡。推之会再来,属于性格比较执拗的那种猫。每逢这样,我就会长睡不醒,梦境模糊而迷离,醒来后疲累无神。这使我深信男不搂猫,女不逗狗的东北俗谚。
    有一次我终于狠狠打了它一巴掌。这猫立刻反目,在我手上留下几道深深的血痕。
                                     (十五)
    卢兰搂着猫,俯卧床上看一本影视娱乐的大画报。两腿并拢向上跷起,白裤红袜泾渭分明。我抓着手柄在屏幕前忙着玩统一天下的战略游戏。
    “我要去报中央舞蹈学院,我要做舞蹈家。”卢兰像个男人似的挤响手指关节,并不看我,挑衅般说。
    “就你现在这岁数?你去吧。”
    “那我就去考演员,出来做个电影明星。”
    “我反对啊!明星没做上,再跟明星跑了。”
    “那我做什么呀,我可不想在火车堆里扒拉一辈子算盘。对了,我当作家吧。我写小说,我的文笔挺好的。”
    “这个我看行。你虽然只认识三千常用字,不过写小说尽够用了。没看现在那些出书的,只在一千字里闪展腾挪,就能印出一本来。”
    “你就损吧!”卢兰把画报砸过来,然后安抚受惊的猫,“你就觉得我干什么都不行是吧?”
    “真的!真话。”我把游戏存盘,转过身给她分析。“我还想写呢,你看了那么多书,满腹经纶,为什么就不能写?要不咱俩一块写吧,夫唱妇随么。”
    “写哪方面的?”
    “爱情啊——永恒流行主题。听着以下观点谨供参考。我觉得,无论做什么都得先策划,人生本身就是个大策划。写小说亦然。以我辈之才,篇幅中篇为好。短篇虽说简便,但是很难写。比如《静夜思》,细想下一个字都改不得,比如那些脍炙人口的民谣,短篇小说就是绝句,就是民谣。要求精确传神却又涵义深远,短小精悍却又博大精深,咱们现在差得太远,一言以蔽之——把握不住。”
    “恩。听着倒象很有道理。我是觉得好小说在十九世纪就给写尽了。”卢兰见我这么认真,也高兴起来。我们开始洗漱,一边热烈的谈论。在起居室和卧室之间进进出出,如影随形。
    “长篇么就更难了,没有几年的伏案,几十年的沉淀,根本写不出,写出来也没法看,垃圾么。所以再言以蔽之——驾驭不了。只有中篇最练人,确定好主题,填充血肉,再练练技巧,所谓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什么的。既能取巧又能藏拙。”
    “行。起码听着有点意思。干脆你写得了,我给你把关,呵呵。”
    “一起写一起写。题材么爱情是最简单直接又最有人气。写的人太多了,这也带来了挑战。一定要出手不凡,如果你有一粒大米,没必要把它丢在锅里再多一颗熟饭。扔了它去找个熊掌来,既算厨艺不佳也是熊掌。多做几回,一块钢铁也就炼成了。那时候包罗万象,任你写吧。我喜欢战争题材,沃克的战争风云,有气魄。咱们的战争小说大都由点及线,规模比较小。独立排,小分队。就象林海雪原。对了林海雪原是黄色小说,你知道么……”我打了个哈欠。
    “胡说八道!林海雪原怎么会是黄色小说?”
    “什么胡说,根本就是黄色小说。”我把卢兰抱起来扔到床上。
    “笑话。我看过那么些遍,怎么就没发现?”
    “没发现吧,说明你笨。”我胡乱脱了衣服,关了灯扑到床上。“有诗为证啊:奶头山摸爬滚打;夹皮沟刺刀见红。”
    “你这个流氓。”卢兰在黑暗中吃吃笑了。
                                     (十六)
    天空湛蓝而悠远。像阳光一样,有种舒适与亲切的感觉。几缕瘦云飘飘袅袅,幻化成各种图案,淡淡散去。蓝天下,美丽的城市,美丽的人群。
    我喜欢这座城市。宽厚,广博。这片土地上孕育出的文化体育界菁英密若繁星。
    一条20公尺宽的公路将巨大的人民广场分割成整齐的两块。市府对面,汉白玉的仿欧圆拱廊柱下,喷水器浇出道道垂帘。上万平米的绿茵草地中间交叉错落着数条小径,衣着鲜艳的少男少女,白皙丰肥的外域人,自由自在的徜徉其中。老人和孩子们悠闲的放着风筝。明明是喧嚣的城市中心,却竟有着种祥静幽宁的感觉。我坐在一张长椅上,握着几份报纸,一时间恍乱了心神,忘了自己在想些什么。
发表于 2004-9-11 17: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年少(一至十六)

这么长,一口气读下来,充满回忆的字里行间透着深深的伤感和眷恋。。。。。。
期待下文!~
发表于 2004-9-11 22: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年少(一至十六)

  半辈子的眷念,把相思留在昨天~~~~~~~~~
发表于 2004-9-12 09: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年少(一至十六)

用一生的时间去缅怀逝去的亲人
小说文笔流畅   真情感人     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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