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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2 23: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路人在 2004/12/25 10:20pm 第 6 次编辑]

[watermark]99年初冬的一个夜晚,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坐在回家的末班车上,陪伴我的是一个旅行包和西安的客户托我转交给我上司的礼物—--陶艺花瓶,再有就是在西安积攒了半个月的尘埃。
    车上的人不多,稀稀落落的铺满了座位。抬腕看表,已是深夜一点多了。太晚了,以至于大多数乘客在闭目养神,当然也有在车上梦周公的熟睡者。
    这是一辆开往郊区的公车,终点站在上海的西南角。我会在离终点站还有三站的地方下车,不用到郊区那么远。我家那地方被我的好友小葱称之为“鸟不拉屎的地方”,这太过份了,其实我们那里是有鸟的,还有很多鸟屎。所以我从不接受这种对我家的“诬蔑”,倒是更能接受“城乡接合部”这样的称谓。
    在车上闲着无聊,于是隔着车窗数着路边的梧桐。三分钟后我发现我的眼睛被折腾得已抵挡不住睡意地来袭,我的上眼皮与下眼皮同居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吵醒。是一群女孩在聊天,叽叽喳喳的。人们常说一个女孩是五百只鸭子,我数了一下,一共是2750只鸭子在我耳边纠缠。因为那群人里还有个男子,他的三八本领也不弱,所以破格录用他为半个女人。
    这群人穿着都很前卫,谈论的也是些潮流话题;同时她们也很孝顺,总会把娘带在嘴边。唯独有一个女子与众不同,她引起了我的注意。她不太孝顺,在别人谈到娘时她只是微笑不语。而当别人谈到限制级的论题时,她会假借看看是否到站为名而巧妙回避。
    她披着一头被挑染过的黄发,娇俏的瓜子脸上略施薄粉,眼部与双唇点上淡紫色。上身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露脐线衫,黑色呢风衣敞开着,下着黑色牙签呢喇叭裤配以一双黑色高跟鞋。穿着简约而大方。
   
    有个外地客户在对上海的女孩子作了半个月的调研后对我说过这样一段话:上海的女孩子很可怜,她们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一个月的零花只够买件偷工减料的衣服,露着肚脐满街转悠;她们的心脏也都不太好,所以她们的嘴唇都呈黑紫色;长期的营养不良使她们的头发枯竭,变得黄黄的。这话好像颇有调侃的意味,不过眼前的女子竟然荣幸地兼而有之了。
    公车在沪闵路上孤独的奔驰,所有靠站的动作只是象征性的,因为已没有人上车。车上的人都抱着要坐出老本的决心与毅力,坚持着不下车。她们也还在谈着,并且时而会张大嘴巴展示她们那健美的口腔,并伴随着难听的咆哮——俗称“打哈欠”。
    我望着那女子怔怔出了神,直到引起了她的注意,知道自己失了态,赶紧收回目光让我的眼皮重聚。
    公车到站了,我背起我的双肩旅行包,抱着我的宝贝花瓶离了座,排在几个要下车的乘客身后下了车。我想我当时的样子可能更像一个外来的民工,因为别人看见我都躲着我。在上海,这可能只是民工才有的待遇。毕竟在西安的半个月没有洗上一次澡,身上已有了自己都能闻得出的异味,若是在夏天这味道倒是能迷倒不少苍蝇。
    约莫走了七分钟,我拐进了小区,值班室的保安大概已经到了“呼噜木齐”,鼾声震天。暂别了半月的小区还是那样:围墙每天倒一点、绿化每天荒一点、路灯每天坏一点,所以我们都戏称它为“三点式”。
    “该死的物业公司”我低声嘀咕。这是我搬来这小区后的每日必修课,也是我第二百四十三次说这句话。
    借着广寒宫那些寥寥的灯火总算能依稀辨别脚下的路,不至于发生意外。不多时,我好像听见前面有高跟鞋的脚步声,抬头发现不远处有个人影在晃动,那身影好熟悉,在哪里见过?莫不是车上那女子?对,就是她。其实我也不能确定,只是主观愿望上希望是她,就算她只给我个背影。她好像发现后面有个我,于是加快脚步试图摆脱我。为什么?难道我象坏人吗?随她去吧,只要我未曾想要图谋不轨就好。一路上她始终在我前面,走着我要走的路,拐着我要拐的弯。我们间的距离也因她不懈地努力而拉开。终于,在一幢楼前她不见了,又或许她还在,只是看不到而已,反正与我无关。我也在这幢楼前拐弯,到第三个门牌上了楼梯。
    由于这幢楼里的居民对物业公司极度不满,于是大家都拒交物业费以示抗议。而物业公司也毫不示弱,拿出杀手锏——剪楼道照明电。其实双方的做法都有些偏激,但谁也不愿意让步,这可苦了象我这种难得在半夜里回来的“客串夜猫子”。我得摸黑走到五楼,然后凭着手指的触觉找出房门钥匙,再千辛万苦地摸到锁眼,把两者融为一体后才能得其门而入。
我用脚勘探着每一级台阶,步步为营,小心应对,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登珠峰算什么?有本事,让他们登这幢楼试试。想到这里不免对自己的高招感到得意。得意归得意,路还是得走。终于到四楼半了,希望就在眼前,曙光就在前头。我加快了步伐,但隐约听见楼道上有急促的呼吸声,我放慢了脚步。就当我的左脚踏上五楼的地面时,悲剧发生了:我感觉有道绿光组成的弧线在眼前划过,紧接着胸口被结实地推了一把,然后我便以一个漂亮的仰面朝天大鹏展翅式随着台阶逐格而下。“砰”的一声,不知哪个楼层的门被重重地关上。而我也在此时以最快的速度滑翔到了当初看到希望的地方——四楼半。
    我在滑翔途中心里已经想出了一千多种骂人的话,只是这黑灯瞎火的地方也找不到个对象。再说我平时都以绅士自居,半夜骂街实在不是我的强项,只得作罢。我很想知道是谁狠下毒手,若不是旅行背包救我一命,此时的我背上应该已经有了个驼峰。坐起身,活动活动手脚,还好,没有大碍。到底是谁呢?脑子里已经冒出二十几个“凶手”的头像——我的邻居们,会是他们其中的一个吗?为什么呢?难道我做人如此失败?经过一百二十秒的思维后我仍没有头绪。只得低声叹气,“哎,人生路中又多了件悬案”
    我在地上摸索着我的花瓶,头可断,血可流,花瓶不能丢。可当我找到花瓶时,我知道它光荣了,从盒子里唏哩哗啦的声音判断,且光荣得十分惨烈。抱起它的尸骸,我又踏上登楼的慢慢长途。这次比上次走的慢多了,只为提防暗算……
    安全的到达室内后,回想刚才的一幕又不禁满腹怨恨,可是再三思索都找不出头绪,只得泡进浴缸洗掉点晦气。
    经过一个全身酸痛的夜后,第二天上了班。在与各位同僚寒暄后,我向经理汇报了此次西安之行与对方草签意向书的经过,同时也汇报了那只原本是给他花瓶光荣的经过,只是把它殉难的地方从楼梯移到了火车站。经理对那只花瓶“谋面未及身先死”的遭遇深表怀疑,还当是我吃了“回扣”。直到我使出对天发誓的绝招才涉险过关。也难怪,他是个嗜瓶如命的人,不管是花瓶还是酒瓶。
    一天的工作终于在对花瓶的哀思中节束。下班后的路上不敢耽搁,赶在天未黑前安全抵达家中。我感觉太累了,所以饭也没吃就直奔周公处奕棋。但是梦见的不是周公精湛的棋技,只有那道绿色的弧线……
    午夜三点,我被邻居强而有力的关门声惊醒,接着传来的是来来回回的脚步声。十来分钟后一切又恢复平静,但平静归平静,我却怎么都睡不着了。小葱曾说过,人睡不着的时候从一往上地数数会很有帮助,故而我“以身试法”。还别说,小葱的方法还挺灵的,当我数到一万三千多的时候东方已微现光明。
    一直都很眷恋枕头的我破天荒头一遭提前离开了它。盯着镜子,看着那张还在与昨天亲切握手的脸,我的愤怒到达了顶点。为了报复,在出门时我把门重重地关上,暗用全力贯于足部,踩得地板震天响。以后的几天里这样的冷战一直继续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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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2 23: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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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路人在 2004/11/26 09:29pm 第 1 次编辑]

    一星期后的一天夜里,门铃响了,从门镜望外窥视却是徒劳,外面一片漆黑,只能看到一只夜光手表在门外微微泛光,手表离地90公分左右,如果那人不是双手过膝或者上肢退化的话,应该在170公分左右。那手表的夜光好眼熟,也许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谁啊?”我不耐烦的问。门外肯定是敌非友,因为我的朋友们是不知道门铃为何物的,他们只会为房门捶背。
    门外是位女子在说话“对不起,我是新搬来的”。
    好熟悉的台词,好像在可乐广告里听过。不过但凡是女子我都是很乐意接待的,何况又是新搬来的高个女邻居。可是为了安全还得问问清楚,那些老打瞌睡的小区保安是不能完全让人放心的:“有事吗?”
    “麻烦您每天出门时把门关轻点,行吗?”
    我得向她解释清楚,我这么做是为了报复,绝对不是针对她的。我把门打开,正欲开口。
    “咦!是你?”她的话音有些诧异。
    借着客厅洒出的昏暗光线我也惊讶地发现眼前站立的就是那天车上与我同路的美丽女子。
    她忙又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也住这里。”
    她的声音好美,轻轻柔柔的,象窗前迎风浅唱的风铃声,轻盈而纯粹。
    “有什么不对吗?”
    “没,没有,只是那天在车上你一直盯着我,下车后你也一直在我后面,我还以为碰上了色狼,所以就把你……”
    我猛然想起她手表上的夜光就是我被暗算时看到的绿色弧线。“是你?”
   “实在是对不起,我真的以为碰上了……”
   “碰上了色狼?”笑话,我竟然被当成色狼?
    她点点头,轻声道:“实在对不起,这只是个误会。”
    我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个误会,但又心有不甘:“误会?你知道我的损失多大吗?”
    “那我赔好了。”她拿出皮夹。
    “赔?”我怒责道:“那是我上司的东西,请问你能赔偿我在上司面前那种窘态的代价吗?你能赔偿上司从我身上取走的那些信任的代价吗?”
    我的措辞使她感到难堪,她沉默片刻后道:“我并不知道我的莽撞让你有这么大的损失,我知道现在就算我说再多对不起也不能消除你对我的怒气,我只是想做出点补偿。”
    “不必了!”
    她自知碰了壁,转身准备回去。出于男士的本能,那种打破僵局不让美丽女子从身旁擦肩而过的本能,我忙道:“算了!都过去了。”看着她转过了头,我又道“你什么时候搬来的,我怎么没见过你。”
    “一星期前。”她脸上挤出了点笑容。
    “难怪”我自言自语地说。
    “什么?”
    “我是说难怪没见过你,你搬来的时候我正在西安出差。”
    “西安好玩吗?”
    “还行。”我回答了她离主题较远的问题“你说你找我是为了什么来着?”气氛在我的精心控制下似乎有点缓和。
    “噢,请你每天出门时轻一点好吗?因为我每天回家比较晚,早上正是我熟睡的时候。”
    回来比较晚?半夜的脚步声莫不是她的?
    “晚到几点?”
    “三点左右吧”
    果然是她,竟然还恶人先告状!“你还说!每天半夜你的动静比我还大呢!真搞不懂!”显然我已克制不住,就算是美女当前也挡不住心中的怒气与怨气,嗓门较原先也有长足的提高。

    又一次陷入难堪窘境的她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就走,而我也没有再挽留。两扇房门同时重重关上,一场谈话不欢而散。
    “呤呤呤”电话铃响了“谁啊?”我没好气地说,可能我正在为刚才的不理智而责骂着自己。
    “兄弟,我是修路工!”是小葱的声音。
    幸亏我的英文名字叫Lorenz,大家都叫我路人,修路工只是让我不能走这条路,要是我当时起名叫Marrow,被叫成马路,此时怕已被开膛破肚了。
    “别闹了小葱,你有什么事找我?”
    “好事,我现在在寒舍茶坊,你来吗?”
    “茶坊有什么好玩的,不去!”
    “有美眉介绍哦,可能成为你的嫂子哦!来不来?”然后他开始喋喋不休的数算着我必须去的理由。
    五分钟后我挂断电话,开始长征,直奔远在市中心的寒舍。与其说是被他的诚意所打动,倒不如说是被他所认为的美眉所吸引,就算是做电灯泡也在所不惜。他是个品位很高的人,不过只是在鉴别美女时。通常我认为漂亮的女子在他眼里只是些庸脂俗粉。
    我刚进寒舍,就看见他摆着个自认为很酷的姿势:脑袋向右倾斜45度,作为支撑点的右手夹着一根点燃着的香烟,真诚而又暧昧的眼神在女孩脸上来回打转。他曾用这招迷倒过不少女孩子。对面坐着一位背影看来很不错的女子。他看见了我,向我招了招手。
    入座后,经过他简短的相互介绍后,知道那背影美女叫Shari,同时我也有幸瞥见那位美眉的芳容。两分钟后,我借故去了洗手间,在那里我什么也没干,只是等待着小葱的到来。这是我们的规矩,在不方便让别人介入的情况下只有在洗手间才能交流一下彼此的想法,那里不光可以洗手,还可以洗脑。
    没多久,小葱进来了“怎么样,美眉还不错吧!”
    我忽然觉得对他鉴别美女的能力有待重新品价,因为这位所谓美眉身上有种怪怪的气息,“你是不是受了什么打击,她还不如你的前任Laura呢!”
    “你不懂”随后他开始介绍与这位美眉的邂逅,用他手舞足蹈的肢体语言。他说的话我一句都没在听,只是看着他蹩脚的“跳舞”动作。
    小葱是我高中的同学。是在被老师骂时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友,是高考落败时的难友,是失恋时买醉的酒友,也是可以推心置腹的好友。他有点另类,自小缺少父母的关爱使得他很独立,在毕业后与混混为伍使得他有点不羁,还留了一头颇象拖把的长发。他可以面对美女围追置之不理,却对大姐级年龄的女士表露爱意。不过须声明的是,他面对爱情并不象渔夫下网捕鱼般的多多益善,反倒更象一位医生,就算有诸多病人排队等候,也只是每次只对一位病人专注地望闻问切。他常常答不应题,但往往在胡诌中掰出点人生的真谛。说他大智若愚可能不太象,也许更倾向于玩世不恭一类。他的人生格调是:做人嘛,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事事看重好事空,事事看破好事留。
    “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他问我“你不喜欢她?”
    “要我喜欢干什么?那是你的女朋友!”
    “你有没有发现她的背影很美?”我点了点头,他又道:“我就是看了她五分钟的背影,于是我觉得我爱上她了。”
    什么逻辑,要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我肯定以为那个人是疯了,但从他嘴里说出来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那你好好珍惜她吧!”我冷冷地道。
    “我知道你不喜欢她,没有Laura好看嘛!”我正想反驳,他又道“你什么也别说,我把她带走总行了吧!真是,见不得穷人过好日子。”
    真不知道谁是穷人,在我对爱情毫无建树的情况下,他已经走马灯似的换了好几茬女友了。
    出了洗手间,没过多久小葱就把那个“背影美女”送出去了,并嘱咐我叫我等着他回来。真所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两个小时后仍然未见护花壮士回来,只得付账回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为他做这样的扫尾工作了,我也奇怪我竟然会交上这样一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作朋友,可能是我的视力不太好的缘故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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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2 23: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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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弟弟携大作来梅庄。
精彩的故事,特别的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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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3 06: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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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已经展开    期待着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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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3 12: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如果云知道(完整版)

  欢迎路人~
  回家路上开始的精彩故事,让俺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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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3 16: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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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呵呵是个过路的
这个名字我喜欢
你的小说写得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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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3 23: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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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路人在 2004/11/26 09:37pm 第 1 次编辑]

    “咚咚咚”我听见房门在被摧残后发出的呻吟,三长两短,是小葱。打开门,小葱正满脸堆笑,站在门口,手里提着几瓶啤酒。
    “来赔罪?”我歪着脑袋看着他。
    “赔罪?在下何罪之有?我去送人,你却独自一个人走了,所以才会追你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这家伙又说我家是鸟不拉屎的地方了,“那,你是来拉屎的?”
   
    “开玩笑,你见过这么高大威猛,英俊潇洒的鸟吗?”
   
    我的口腔被胃里一种酸性值很高的液体侵袭了,“进来吧!”
   
    我把他请进房间后,问:“你的Shari是不是住在外地,一送就是两个小时,杭州都到了。”
   
    小葱一脸委屈道:“热恋中的人你应该知道的啦,当然会依依不舍,所以时间就会长些。不过我可是一送完她就回茶坊的,你已经不在了,这能怨谁?”他点了一支烟“劳碌死啊!其实我这个做兄弟的已经很不错了,有了女朋友就立即让你认识,你不喜欢就立即带她走,你不在茶坊就立即追到你家来。”
    “是啊!你还少说一句,你发现钱没带够就立即叫我来付账。”我也不确定我的推断是否正确,我注意着他脸上表情的任何变化,想从中找到答案。
    他的脸上先是有点惊讶,随后干咳了一声道“我突然发现你大有长进啊!这也被你看出来了。”
    我大喊一声“交友不慎啊!”。没想到我最不想听到的答案还是出现了。如果他在此时撒个慌骗骗我倒是更能让人接受。
    小葱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哎,别那么小气嘛。记得一句话,老子是吝啬鬼,儿子一定是败家子。”
    我疑惑不解,问:“说我还是再说你自己?”
    他自觉理亏,于是避而不答。过了不多会儿又回过神来,道:“有道是‘兄弟是用来出卖的,朋友是用来利用的’。我兄弟和朋友的名额都被你占全了,那种场合想让我不想起你也难哪!”
    他对兄弟和朋友的解释真是另辟蹊径了,不过现在除了能责怪自己交友不慎外实在是再没有什么好怨的了。
    “劳碌死啊!最近有什么值得庆贺的喜事?”他看了看我又道“你别告诉我没有,我从你眉梢看到有喜气。”
    我真的有值得庆贺的喜事?我搜索大脑的每一个角落,得到两个可选项:1、我代表公司签了个意向合同。但这最多只称得上是件好事,还没到值得庆贺的地步。2、搬来一位芳邻。但这位邻居如此凶悍,头一遭见面就把我推下楼。如果这是喜事,那以后可喜的机会可多了,到时候就得天天去医院用香槟消毒伤口与医生一起同庆喜事了。既然两件事都算不上喜事,那么上眉梢的喜气就无从谈起了。
    “你什么时候学会看相的?”
    “你就说有没有吧!”
    “有!”被逼无奈,我只得把我与对门天使般的邻居恶梦般的邂逅作为搪塞。
    “应该就是了!”小葱思考片刻后又说“其实我并没有学会看相,只是你今天的脾气好像比较温和,要是今天骗你来为我付账的事放在往常,你是绝对不会如此轻易放过我的,所以一定有什么让你愉悦的事。”
    “是吗?”莫非我的脾气真的有了变化?莫非我潜意识中认为这是件喜事?我不敢下定论,因为如果我肯定了,也就说明我的大脑在被人退下楼时受了强烈震荡,已经严重损坏。
    “她漂亮吗?”
    “当然,就象白居易写的那样:双眸剪秋水,十指剥绿葱。”才说完这句我便自知说错了话,在无意中竟然将小葱给活剥了。
    幸好他没过多留意,满是疑问地问我。“当真?”
    “嗯!”当然可以肯定的,这也是让我唯一值得欣慰的地方,毕竟我是被美女推下楼的。不过同时我又问自己:我是不是有点贱!
    “劳碌死啊!我告诉你,女人的美分为两大类,四小种。先说两大类:一、脸蛋漂亮,谓之型美。这是爹妈给的,为人父母若是给她漂亮的脸蛋就是对她最大的恩赐,也是她一生最大的资本。二、气质高雅,谓之神美。这是一个人后天的修为,气质是每个人自成一派的,是学不象的,它与人的修养和生活环境密切相关,决非二三日之功就能形成的。再说四小种吧:型神兼备的称为绝美:有型无神的或者有神无型的称为很美;无神无型的称为不美;无神无型却浓妆艳抹,矫揉造作的称之为臭美。你的眼光我是知道的,你所人为的美女都在第二种与第三种之间徘徊,这次你的眼光有没有实质性的进步只有你自己知道。”
    好奇怪的论点,不过细想好像有点道理。

     一个不太忙的下午,我坐在办公桌前对着电脑发呆。忽然手机响了,听筒里传来的是小葱的声音:“劳碌死啊!”
    能把“Lorenz”念成“劳碌死”也只有他了,我至今仍然认为那不应该是他英文的水平。
    “什么事!”
    “晚上我有个应酬,你来不来?”
    “我?”我真的有些不太明白,按照他的应酬水平决然不应请我出马,因为他的口才能把死人都给说活了,而他的酒量决对能把造酒厂的存货给吃光,“找我干什么?”
    “哎!今天晚上的应酬是招待一个外地客户,但他与其他客户不同,他非常特别。别说做兄弟的不照顾你,只要今晚上这种人能应付了,那以后就什么样的客户都不用怕了。”
    说实话,我参加应酬的机会并不多,这可能与我在这方面的才能太浅薄有关。记得有一次我与一位客户去夜总会把酒言欢,可我又不太会说话,只得与那位客户大眼瞪着小眼,一个劲的对酒。两小时后客户安然无恙,我却明显觉得我的舌头再一次发育。最后是客人搀扶着主人离开了夜总会,扫尽了颜面,第二天被经理狠K了一顿。
    “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反正别多说了,今天晚上的客户你能应付,那以后再怎么样的客户你都能游刃有余了。”
    晚上九点我如约到达了位于淮海路上的一家夜总会,那是家会员制的商务夜总会,此时已是人声鼎沸。舞台上的乐队正合奏着轻扬的舞曲,舞池中有不少人在跳着“慢四”。在昏黄的灯光下,这一切都变得虚幻而暧昧。穿过舞池到达KTV包房区,服务员是清一色的少女,都穿着性感的低胸晚装,似乎在给予某种暗示。
    我找到了小葱所在的包房,看到他身边坐着一位清瘦的中年男子,这位应该就是小葱所说的让我开眼的客户了,此时他正眯着小醉眼透过窗户远望着舞池里的人群。经小葱相互引荐后,我们开始坐下谈天说地,与其说是我们,倒不如说是他们俩在聊,聊一些无聊的话题……
    有时候人尽其用了,那么效率就可以大大地提高。就拿小葱来说吧,他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整天与一群混混为伴,还做了他们的大哥。后来经人介绍去了一家食品代理公司开车。说也奇怪,老板竟特别赏识他,升他做了客户服务部的主管。那位老板肯定也是混混出生,对他们有着深厚的感情,要不然怎么会放着大把的白领不用,偏偏找个混混头目做主管。但没过两个月我就开始佩服他的老板,那的确是个明智之举。小葱到职后不但把大批流失的老客户找回来,还开发了很多新客户。其实当时老板看中他的是他身上的义气和带点痞的灵气。在联系业务时要对客户有义,在应酬时不用太拘泥,要痞。小葱的成功使那些以前和他一起的混混大受启发,于是乎都当起了司机。盼望着哪天也被某个老板看中,弄个什么主管当当。他们不放弃任何表现自己的机会,包括把车停在马路当中,选定个对象骂骂咧咧。如果你以后在街上看到这号人,说不定那就是小葱的哥们。
    他们俩的确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话题从中东女子的保守扯到欧美女性的开放;又从春药壮阳药的妙用扯到伟哥的发明过程,等等。我实在是插不上嘴,只有在旁边偷师的份,半个小时的海阔天空确也让我长了不少见识。
    小葱看了看手表,起身对那中年男子道:“您先坐着,我去去就来。”走到门口又返身对我说:“Lorenz,好好照应一下。”
    Shit!这家伙原来是会念我名字的,可老是叫我“劳碌死”,总有一天我要找机会修理修理他。
    小葱走后显得有些冷场,为了打破僵局,我打开点歌器点了几首歌请那位中年男子唱。可随即我便觉得那是个错误,先不说五音中他找到了几音,就连歌词都没有唱准,竟然把“举杯消愁愁更愁,明朝清风四漂流”唱成“举杯消臭臭更臭,明朝清风屎漂流”。那种歌声把包房内的空气整个冷却,听得我汗毛都全体立正了。
    经过“漫长”的等待,小葱终于出现在门口。他看见有人唱歌,兴致盎然地说:“你们在唱歌啊!我也来凑合凑合!”
    大事不妙!小葱的歌声我是领教过的,他可以不按调唱,可以不按拍子唱,但总能准时唱完一首歌。其间的过程对旁人来说不是享受而是难受。当然也有夸奖他绝妙歌声的人,说他的歌声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能够制造出诗意的画面——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如今两位仁兄要双箭齐发,我突然想起了张学友的《吻别》——我已经发现,一出悲剧正上演。此时不溜更待何时……
    我出了洗手间被一女子叫住,定神一看原来是Shari。我不喜欢她,倒不是因为她不漂亮,而是她身上的特殊气息,能让我联想起青楼里“春花”、“秋菊”什么的。不过既然别人向你打招呼总不能薄别人面子。
    “嗨!你在这里上班?”
    其实这是句废话,因为她身上也穿着件性感的低胸晚装。
    “是啊!要不然上海的夜总会那么多,小葱怎么会一直来这呢?”
    “一直?”由此可见这家伙来这里不是一回两回了。“这里确实不错”原来昧着良心说话是这么容易,我的手指在身后做了个忏悔的动作。
    “那你以后也得常来啊!”
    “会的,会的。”难不成夜总会的老板是不是她亲戚?怎么老想着揽生意?
    我想也许她也象我不喜欢她一样的不喜欢我,客套话说完了就再也找不到新话题了,两人进入了思维和舌头的钝化状态。
    “那我先过去了,过会儿再聊吧!”这可能是我唯一能说的了。
    离开Shari,我又回到包房门前。在门前我鼓足勇气,鼓足能够抵挡任何耳膜能受到的刺激的勇气推开包房门。就在那一瞬,我看见不远处有一群人在围观,可能有人吵架。在晃动的人群中我发现有个身影好眼熟,此刻正是矛盾的中央。再一看,竟是那位美丽的邻居!我十分惊讶。忙推开包房门,激动地对小葱说:“快!快出来看!我跟你说过的美丽邻居。”
    小葱探出脑袋,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这个女子不是人!”
    “啊?!”
    “九天仙女下凡尘!”
    吓我一大跳,这家伙说话大喘气,不过至少他认可了我的审美眼光。
    “她正被人欺负!”
    女人可能一直都是被人同情或欺负的对象,尤其是特别漂亮的,要不然小葱怎么会那么快就下定论说她被人欺负。
    “不行!我得去解围!”
    混混就是混混,要么趁人之危,要么英雄救美。没办法,一起去看看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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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3 23: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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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路人在 2004/11/26 09:43pm 第 1 次编辑]

    到了那里,经过小葱对围观者的询问才知道,原来我的邻居在包房为客人服务时不小心打翻了酒杯,使包房里的台湾客人大为不悦。我的邻居再三解释也无济于事,台湾客人大吵大闹,从包房里吵到了包房外。
    围观者越来越多,但肯站出来解围的却一个也没有,当然我也是其中的一份子。台湾客人仍在喋喋不休,说着一口流利的台湾土语,是在场者都感到好像是在听一只超级大鸟说话。而我的邻居就站在一旁默不作声,挨着台湾人的鸟语攻击和指指点点。
    说实话,如果说我是陪小葱来解围的,倒不如说我是来幸灾乐祸的,正所谓“天理昭昭,报应不爽”,终于有人为我出气了!就在此时,我看见小葱正在运气,不好!这家伙要坏我兴致!
    “你别出声!”我对小葱窃语
    他看了看我,摇了摇头,正欲张开的嘴巴又闭上了。
    事态向着我所希望的方向发展着,我的邻居也像我所预料的那样流下了眼泪,可此时我却高兴不起来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台湾人情绪也越来越激动,可能觉得辱骂并不解气,开始动手推搡我的邻居,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也不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
    “嘿!你太过分了吧!”场面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众人的目光都向我投来。刚才是我说话?我也不确定。但从小葱看着我的诧异神情判断答案是肯定的。我有些胆怯了,在这种场合强出头不是我的强项,再有就是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告诉我,他们不会帮我,包括小葱。由于视线被台湾人阻挡,所以我无法知晓我的邻居现在有如何的表情。
    台湾人转过头,用闽南味实足的国语叫嚣道:“喂!四眼笨猪,关你屁事!”
    台湾人的国语实在不怎么样,他的普通话里夹着浓浓的闽南口音,就象是酒里兑了水,不,是水里兑了酒般,使他的国语有喧宾夺主的不纯粹。他说的话很刻薄,一点情面都不留,只用四个字便把我的缺陷点了个透,让我的脸为之一红。
    “你在这撒野就关我的事!”我本来还想加上“驼背老乌龟”,但考虑到要保持我一贯的光辉形象而被咽了下去。
    台湾人又说了一大堆鸟语,从他的语气和现场状况来判断应该是在骂我。可能动口是他动手的前奏,他卷起袖管,象是要动手的样子。
    完了!一场战争在所难免,而战败的肯定是从不打架我。眼前好像看到一个鼻青眼肿,拄着拐棍的我正蹒跚走来。

    “喂!老兄!给个面子吧!”是小葱的声音。
    他终于出声了,我知道这种场面的控制对他而言是驾轻就熟,也就是说我不是孤立的。
   “又多个管闲事的,你找死!”
    他看了看小葱欲言又止。我想他原本大概也想用四个字来形容小葱,只是小葱的缺陷并不是在那么容易找得出的,换言之,小葱这家伙外表无懈可击,内心世界就象个网兜般的千疮百孔了。
    台湾人向小葱处移动,我终于看到了我的邻居,她已被挤出了人群,在三四个服务员的安慰下擦拭眼泪。
    小葱冷笑一声道:“驼背老乌龟,我告诉你,这闲事我管定了!但是谁找死还不一定呢!”
    驼背老乌龟?我有些惊讶,小葱把我想说又没说的五个字说出来了。听人说过相处长久的人会相互同化,现在看来着实没错。
    台湾人恼羞成怒,又说了一大堆鸟语,同时我看到他捏起了拳头。
    “老乌龟,大家都是中国人,是中国人就说中国人都能听懂的话。说的什么鸟语,你想打架也先得相互沟通一下嘛!”小葱在此时还能镇定自若,一定是长期的混混经历所磨练出来的。
    “你去死!”
    那台湾人向小葱扑过来,拳头直指小葱的面门。
    小葱伸出右手,硬生生将来拳接住并把来拳紧捏不放。“老乌龟,我看你上年纪了才不对你动手,如果你执意要比划两下,我奉陪!”
    台湾人的手吃到了痛,面部表情有点扭曲,脸上的褶子聚成一堆,足够夹死只蚊子。但他嘴上仍不肯吃亏:“臭小子!你混哪里的?为什么帮她!”。小葱手上略微加力,那台湾人脸上的褶子又一阵紧皱,可以夹死只蟑螂了。

    “老乌龟!有必要告诉你吗?”小葱松开手。
    那台湾人后退好几步,看着被捏得通红的手说:“臭小子!你有种,你有种就别走!”
    “我在这侯着你,”小葱看了看手表“现在是十点半,我等你,千万别让我失望噢!”
台湾人埋单后,迅速离开了KTV。围观者一哄而散,原地只剩下我和小葱。
    “你这家伙,为什么要到我快被别人打时才肯出声!”我气愤地说:“你不是来解围的吗?”
    小葱显得很无辜:“天哪!做人可真难哪!我的确是想来解围的,可是你让我别出声,我只得在一旁看了。”
    “我有说过让你别出声吗?”我感到意外,顿了顿说:“就算我让你别出声可也没让你不出手啊!”
    “你当然说过!现在又不承认,哎!天下唯女子与路人难养也!”
    什么?天下唯女子与路人难养也?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蹦出这么一句。
    “多谢两位为我解围。”我的邻居噙着泪向我俩微笑走来。
    “不用客气,你既然是Lorenz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你要谢就谢他吧!是他让我来帮你的。”
    谁说过她是我朋友?谁又说过要他来帮她?小葱这家伙胡说八道!
    “那就谢谢你了!Lorenz先生”
    看她那眼眶中的还在打转的泪水,就算有再大的仇恨我也硬不起心肠。“不用客气,只是路见不平而已。”
    “啊呀!我刚听说这有事,出了什么事啊!”是Shari,她风风火火地走过来,特别显眼的是她腰肢摆动的幅度。
    “刚才是有点事,不过这两位先生替我解了围。”我的邻居指了指小葱“这位先生为了帮我还和别人动了手呢!”
    我发现了难得一见的奇观,小葱的脸竟然有点泛红,我想不会是酒精反应。
    “是吗?这两位是我朋友啊!这是应该的!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小葱我的男友,这位是Lorenz,小葱的哥们,这位是Anna,我的小姐妹。”
    开玩笑,谁和她是朋友!不过终于知道原来我的邻居叫Anna。
    Anna笑着向Shari耳语几句,Shari突然大笑“你就是那个被……”她顿了顿“你就是Anna经常提起的邻居?!世界真小啊!”
    其实我知道Anna经常提起的只会是我被当成色狼推下楼的笑话。
    这时小葱的客户打着醉拳,踏着莲花步走过来道:“两……两……两位小姐为……为什么要把我的朋友拉走,一谈就是那……那么久,要……要不一起去包房坐坐?”
    今天可好,已经是第二个人把我称为朋友,可惜两个人我都不太喜欢结交。
   
    “算了吧!我们还有事,就把两位先生还给你吧!”Shari 拒绝了邀请,搀着仍在擦拭眼泪的Anna离开了。
    她俩的背影都很美,只是Shari的背影让我想起水蛇,而Anna的背影却让我联想到柳枝。

    晚上十点,我正欣赏着电视台的爱情样板戏,之所以说它是样板戏是因为现在的电视剧我可以几集不看但仍然能把前后情节相连;我也可以不看大结局,因为结局无外乎两种,大团圆或者人间悲剧。人类的想象力变得如此匮乏倒真是人间悲剧。
    门铃响了,如今在晚上我已经省略通过门镜向外窥视的过程,因为那是徒劳。
    “谁啊?”
    “Lorenz在吗?”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我的邻居Anna,难道他想趁热打铁套近乎?那天替她解围并不代表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了过节。
    “有事吗?”
    “我是Anna,对不起,能借电话一用吗?”
    我打开门“你不是有手机吗?”。确实,我看见她的手上握着手机。
    “这里收不到信号!”
    这倒是个合适的理由,也正因为如此我的拷机才避免了下岗的恶运。助人为快乐之本,照理我是应该让她进来的,可又不甘心,毕竟我被她暗算过!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个合适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可能一个人想自欺的时候是很容易接受一个不成为理由的理由的,才一秒钟我就有了合适的理由:她是Shari的姐妹,Shari是小葱的女友,而小葱又是我的好友,用等量代换得出她也是我朋友。这个理由应该是很充分的,只是我还清醒着的一部分意识问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定理,只一会儿怎么暗算我的人就成了我的朋友?
    “进来吧!”
    这是我搬来后第一次有邻居到我家拜访,也是第一次又这么漂亮的小姐登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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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4 00: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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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不错。看的眼晕。。路人老弟是不是,在发的时候编辑一下,在段首加上空格,和每段间插入一个空行,看来就能清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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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4 01: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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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有过过节,漂亮的女邻居也应该发生些不一般的故事,几个回合下来,一切在悄悄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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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5 13: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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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给这位朋友加油
写得不错
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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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5 20: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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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路人,小说语言风趣,叙述流畅,有现代感,喜欢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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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5 20: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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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的鼓励。
在下次发帖的时候我会注意格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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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6 00: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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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看了路人的两篇小说,两个特点非常鲜明:1,细节刻画生动逼真。2,字里行间自始至终都渗透着一种平易近人的幽默感。另外一点,就是老练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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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6 21: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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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桥谬赞了,我担当不起呀~~~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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