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98|回复: 3

断章三曲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12 23: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那些温暖
  
   立冬了,气温的骤降,让人有些不寒而栗,但心却是温暖着的。站在阳台,抬头对着天空轻语。这一季的冬天,怕冷的孩子不再冷,因为心生温暖,所以一直明媚。
  
   夜晚,沏茶。十几粒碧螺春在滚烫的水中慢慢的舒醒,便开始舒枝展叶。我躲在他的怀里。静静的看着。这一切的一切,被幸福装的满满的,幸福也仿佛一瞬间的事,希望到了白发苍苍的时候,身边,依然还守着这个男子。
  
   我想告诉他,亲爱的,我坐在这里,开始写关于他的甜蜜。但我知道,他少有耐心看我的文字,可还是乐此不疲的写着与他的点滴。音乐里播着刚从网上下载下来的《琵琶相.声声思》,点开这首歌曲是无意的。只因为看到了它的名字:琵琶相。不知为何,看到那个“相”字,心里突然就震颤了一下。你我相遇也是因为这个“相”字,爱如是,任何一场相遇,亦如是。
  
   在某一个契合的时刻,看到某一个字,会突然心动。说是偶然,却又恰恰带着点注定的深长意味。
  
   中午一直在听《声声思》,翻来覆去地听,不想当中有任何的停顿和交扰。总是这样,一首曲子或者一句话,我都极易因之而陷入到一种执迷的状态中去。循环往复,不厌不疲。
  
  难怪销售部那丫头给我取名“痴颠”。我对着她媚眼一抛,我说我为他痴,为他颠。只可惜音乐这样好,他却不在我身边。
  
  虽出了此言,我知道,下班后,在城市的不远处,有个家在等待,有个你有期盼。心中温暖亦是如此。

  
  
  2.隐忍流年
  
   有些想念已经没有办法想念。有些感情已经没有办法再去诠释。关于他的一切,不再提及,沉下一地的喟然,尽然冷淡。某日,Q上又有他的消息,我粗看了一下。留言中,还是希望我能够帮助他。他重新奋斗事业,可资金不够。给出两个方案,借他,或是合资。数目同样不是很多,只是三五万的样子。相信他,总有一天成功后可以如数奉还,我没有应允。如今感情不再纠缠了,再来一个金钱纠葛。笑。又何必哟,本已干净,却又弄得满身污浊。
  
   只是不明白,他这么多年,开过几次口,为何金钱的数字还是一如旧日。轻蔑,如此笨的伎俩。一穿即破的谎言。
  
   也暗自低头,金钱,可以如数奉还。可那些被搁浅的岁月呢。那些刻骨相思,那些枕畔边亏欠我的泪水呢,该如此奉还哟。
  
   我开始庆幸。流水划过,虽然身上也沾了一袭的灰,幸好,幸好我穿的不是袍。否则爬满了跳搔的生命我该如何解决。
  
   冬天已经这么明显了,于是,开始感觉到温暖了。而文字就这样子,一直在断断续续的写,现在可以画上一个句号。那一个个片断,一个个断章,在某个时间段落里的缘与灭的结果,或者,一声叹息。或者,悄无声息……
  
  
  3.书剑梅庄
  
   我又重新回到那里,只因承载太多回忆。回不去了,只好又回到那里,重新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转。蓦地怀念起旧日的人与事,那些得到的,失去的,以及遗忘的,皆凌厉地从内心穿越。其实想要找到一个喜欢的地方,有多难。现在,听雨轩重新变成我欢喜着的一个地方。
  
  一直执意网络文学,终是无法丢弃。在已经过去的七年里,也把一些过往敲成字,留在喜欢的地方。不因着时间,精力,某个人,或某一些人而改变。而是一种习惯。习惯是放纵自我任意性的理由。直到有一天,在博客里写字,成为新的习惯。
  
  尾记:
   文字依然写着,这些,或者那些相关或者不相关的温暖。我也时常在文字里看见那个悲伤桀骜的女子,让人心疼的女子。固执的,倔强的坚持的自己的美丽,好友时常问我到底写谁,我答,是你,是我。是她。 她无语,微笑,我亦微笑,彼此心中却突然一片澄明。
  
   而生活一直充满渴望。很想永远做一个快乐的小女人,想一些简单的心愿,慢慢忘记的就会忘记那些从前一直记得的事情,只剩从容淡然。如尘埃落定……
                     


发表于 2006-11-13 12: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断章三曲

尤喜此篇佳作。
因是佳作,所以“暂”不敢妄发谬论,所以现:“暂”飘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3 16: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断章三曲

下面引用由2006/11/13 00:37pm 发表的内容:
尤喜此篇佳作。
因是佳作,所以“暂”不敢妄发谬论,所以现:“暂”飘过~~~~~~~~~~~~~
傻丫头,哪是什么佳作,随心随笔。胡乱敲成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6 19: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断章三曲

  让人心疼又让人欣喜的文字,也许生活本就是如此,必须让你承受那甜酸苦辣的一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书剑梅庄 ( 鄂ICP备19013424号-6 )

GMT+8, 2024-9-21 05:50 , Processed in 0.32656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