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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浮云如梦在 2003/05/21 10:27pm 第 1 次编辑]
一
佛教的<大智度论>里,把有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相待有.是相待而有.比如说某个人胖,是相对瘦人来说的.
第二类是假名有.说的是事物的存在不过是一种假名安立,随不同的因缘安立不同的名称.
第三类是法有.指的是世间万物名称虽然假立,但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因为事物除了名称之外,
尚有形成现象的种种因缘.这因缘法的有,便是法有.
我想,爱情应该算是法有了.两个人的相识相爱是需要缘分的.所谓缘分其实就是因缘了.
可是爱情是个奇怪的东西.一个人会爱上另一个人,但另外那个人却不一定会爱上这个人.对那个被爱的人来说,他们是无缘的.
所以所谓的因缘也是两个人同时修的.你在佛前求了五百年也好,一千年也罢,倘若那个人求的是另外一个人,那么你也是徒劳.
二
在佛教的经典里,苦被分为三类:
第一类被称为苦苦.指的是我们生活中感受到的痛苦.
第二类是行苦.行的意思是迁流变化.所以行苦指的是那些期盼永恒而不得的痛苦.
第三类是坏苦.以佛法的智慧来看,我们所谓的快乐并非真正的快乐,其实质亦是痛苦的.比如
饥饿时吃东西是快乐的.但吃饱后继续吃就不觉得快乐了.在如看电视,闲暇之余看看,会很开心.可是一直不停的看,就会很难受了。
在这里,坏苦的意思就是说快乐是某一件事情决定的.如果这件事情老是重复的话,那么它就不是快乐的了.所以这种所谓的快乐并不是真正的快乐.我想到了爱情,爱情的快乐甜蜜无论怎样的增加,爱恋中的人也是不会嫌弃的.
所以,爱一个人同时被一个人爱是快乐的.这种快乐是不会因为持续而变质,反而爱人需要的恰恰是这种持续.因此才有了海誓山盟,天荒地老.那么这样一来,爱情就是一件真正快乐的事情,它本身就是快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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