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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师永平

《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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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7: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呵呵,客观的说此篇文字不见过人之处,但此类文字的确却是多不胜数,此章一出难免成为嘘头,所以有争论属正常,野人之言倒是有理,论坛不见争论属不正常,就咱点批此文怎么看就怎么砸咯,文章写出来没人砸才廖廖无趣,无味,砸时不否认过火,但没带个人偏见,也没对人,也不否认略带感性色彩,写此文章的人的确要从思想对意淫有所认识,可谓入木三分,在下实是佩服,再看回贴更不敢恭维有文痞之嫌.
发表于 2007-1-24 17: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争辩很无聊,反驳也很无聊。省下力气写点好作品来才是正经。
发表于 2007-1-24 20: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这个贴子最后由传说中的野人在 2007/01/25 09:21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一匹郎2007/01/24 05:51pm 发表的内容:
争辩很无聊,反驳也很无聊。省下力气写点好作品来才是正经。
此建议甚好。
此次争论,公子略处下风。野人认为在下列几点公子稍逊:
一、如桥所说,“意淫”属难以取证之漏洞,纵有如簧巧舌也如立于油腻之地,下盘不稳。此是最大的败笔。当然此回帖是公子随意之举本无预谋,故有此失。
二、气上输于永平。此事对于永平属天外飞石,飞来横祸。在理上永平是受害者,遭此砖比较冤枉。故气壮!且属被支持行列。于公子,此帖属于忽然来了兴致,由于言语稍失厚道,惹此争端。但相信公子并无恶意,往后之发展属势之所迫,针尖遇上麦芒,双方都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此次争执有一点共失:皆出言刻薄,于礼俱失。此点于野人也常犯,于争执之中做到有礼是件相当困难的事,野人在近日也常想此节。今后争取做到“争而不失其礼”,提高个人修养。
另,永平单独写一完整文章做为驳论很妙,如此则免去争论沦于争吵一嫌。建议公子可效仿之,如一匹郎言,争辩和反驳都无聊,不如写一有主题的完整文章,但注意尽量不要流俗。
再,望双方皆不要有怨隙,男人气度该大点。争就争了,争过一笑也就完了,上网为了休闲,不要惹一肚子气。不妨权当练笔吧。
愚见~~~
发表于 2007-1-24 21: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其实是立场不同,才会各说各理。
倒不是恺=墙头草,不过倒是真的认为46楼的公子与48的野人之砖贴皆有理。(汗)
各人于文字的理解不同,所以于文字与文字主人的观感也会不同。
近三楼的文字,倒确是看不出太多火气滴说。
——各抒己见,不多带个人的感性色彩,即是“百家争鸣”的精髓。
通过论道悟道(而非纯粹的争辩),倒确是能提高彼此矩限的思维框定。
以恺一例——就风月言,若非野人此异族提点,在《吸血迷情》一贴中与恺互砸砖贴悟道,恺恐怕就始终自欺欺人的混沌下去,即使已然精神出轨,却始终问心无愧的不肯审视自我灵魂滴说。:P
固守现实婚姻之余,还想维系着理想中的精神出轨。——这亦是恺之贪欲使怪的了~~
感谢野人,让恺明己,由此选定了解颐将来要走的道路。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发表于 2007-1-24 21: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哈,恺是感谢我还是感谢那天天挂在嘴上的小风子呀?
争论一事其实本就是这样,在火头上时,惟恐下手不狠,过后自己想想也笑。都是没有什么利益关系的事,大家都是纯粹的休闲娱乐,完全是意气之争。所以偶最近也在反思呢,鬼今早还帮我洗了遍脑,偶要深深的反思~~~
发表于 2007-1-24 21: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下面引用由传说中的野人2007/01/24 08:38pm 发表的内容:
此建议甚好。
此次争论,公子略处下风。野人认为在下列几点公子稍逊:
一、如桥所说,“意淫”属难以取证之漏洞,纵有如簧巧舌也如立于油腻之地,下盘不稳。此是最大的败笔。当然此回帖是公子随意之举本无预谋, ...
野人突然正经起来,让人有些不习惯了,坛主就是坛主啊,说话的味儿都变了,嘻嘻~~~
发表于 2007-1-24 22: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下面引用由一匹郎2007/01/24 09:46pm 发表的内容:
野人突然正经起来,让人有些不习惯了,坛主就是坛主啊,说话的味儿都变了,嘻嘻~~~
一匹郎倒是一直以来滴旁观者清啊~~
下午还在与野大Q聊:某狼的回复很中肯滴啊~
PS:小野人妖,偶感谢所有曾让恺悟过道的人们,包括:散文的公子,小说的桥,良知的荷大,成熟理智的隐JJ和雪JJ,,,当然,更包括:砸砖的野人,同族的丹M真M,——以及风月灵魂里的“某”君~:)
于生命,于经历,解颐——必存感恩~ :em07:
发表于 2007-1-24 22: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下面引用由一匹郎2007/01/24 09:46pm 发表的内容:
野人突然正经起来,让人有些不习惯了,坛主就是坛主啊,说话的味儿都变了,嘻嘻~~~
别提了,没担这担子时,想着就是做管理也无所谓,一如既往的嬉笑怒骂也无伤大雅。哪知根本不是那个事,还真洒脱不起来了。原想着偷个懒,不用每版都去。可是做了这个位,不去又不好意思,去了就得回帖,草率了又不好意思。真真的是浑身不自在哈!尤其是小说版,那个文章那叫长呀!偶是年纪越大,越没耐心,很少看超过千文的文字了,虽然很多小说写的很好。这也是以前小说版来的少的原因。咋办呢,慢慢看吧~~~哈哈,别说,还真不错~~
发表于 2007-1-24 22: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这个贴子最后由传说中的野人在 2007/01/24 10:27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2007/01/24 10:08pm 发表的内容:
一匹郎倒是一直以来滴旁观者清啊~~
下午还在与野大Q聊:某狼的回复很中肯滴啊~
PS:小野人妖,偶感谢所有曾让恺悟过道的人们,包括:散文的公子,小说的桥,良知的荷大,成熟理智的隐JJ和雪JJ,,,当然,更包括 ...
恺虎今日吐真情啊~~~~但偶什么时候成人妖了?恺虎不厚道~~罚你明天写篇小说来,给桥和路人滋补下,这两个一个遇见故知通宵达旦叙旧,一个刚体力透支,都是急需营养的时候。恺君勿拖延哈~~~
发表于 2007-1-25 11: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呵呵!看到哥哥姐姐的争论很的热闹哦!
发表于 2007-1-25 22: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因近来很忙,才看到,这里水势很高,浪也很大.大家争论的很激烈,这是好事情.能在辩论中多学习,论坛也热闹起来了.不过大家都是睿智的人,点到即可,大可不必伤了和气.
隐者很喜欢你们的认真精神,不论是在那里,就是在虚拟的世界里也是一样的执着.永平是诗人小说也写的很好,但不要套激动呀,大家在这里辩论应该心平气和呀.公子是憨直的性格,对文不对人.桥做事一向认真,尤其是在点评上非常认真.在论坛里,评好一篇小说是非常不容易的,要付出很多辛苦.首先必须对长篇巨幅之文,认真研读,公平指点.桥为此付出了很多时间,也为大家带来了精彩的评.对新手更能做到扶持和鼓励.你们都是我们论坛的精英.要在和气下辩论呀.
发表于 2007-1-26 09: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火气来了不让发,
俺鳖着怎么办?
发了伤人又怎么办?
-----做人难噢.
要是修成了如来佛那该多好呀...
发表于 2007-1-27 19: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一篇作品能引起争议,说明作品有着多元性,多义性,甚至更广泛的社会意义。

  此篇《外遇》,有点黑色幽默之味,既解剖人性,又具有讽刺意味。小说的情节有点类似现在的换妻游戏,但不同的是,一般的换妻是明目张胆的,而永平小说的结局是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我觉得对那些自鸣得意的人,小说有它的警示意义。
    至于其中的细节描写,带点自然主义的描写,不过在一个成人论坛里,也无可厚非。大家之所以会有争议,我想是文学的观念不同,含蓄是一种手法,直白也是一种手法,正如萝卜白菜一样,各有所爱。因此,争议的热烈,反应大家对文学的赤诚,彼岸做为小说版的斑竹,对大家表示真诚的谢意。
   彼岸明白,正因为大家是朋友,才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正因为大家喜欢文学,才有对文字的那份敏感,那份执著!有朋友做基础,一切的争议都会云过风轻;有对文学的共同热爱,明天的我们还会为文字携起手来,为繁荣论坛,大家依然会谈笑风生,佳作纷呈的。
  
发表于 2007-1-27 22: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下面引用由只为彼岸2007/01/27 07:37pm 发表的内容:
一篇作品能引起争议,说明作品有着多元性,多义性,甚至更广泛的社会意义。
  此篇《外遇》,有点黑色幽默之味,既解剖人性,又具有讽刺意味。小说的情节有点类似现在的换妻游戏,但不同的是,一般的换妻是明目张胆 ...
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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