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早上9点,我几乎每天都在这个时间醒来,在门口取出牛奶,啃上几口面包,这便算是我的早餐。随手播一张班得瑞音乐CD,大自然纯音乐,有鸟儿的鸣叫声,有风声,水流声---------我卷缩在沙发上,享受着这个清晨。望向阳台,盘花都开得很好,叶儿也格外翠绿。十号风球总算是过去了,碧空如洗,真想,去远方走走。每天都千篇一律的生活,难免觉泛味。然而,生活也只能这样了,工作,吃饭,睡觉。而我,还得整理这个家呢。这个“家”吗?我突然笑笑,也好,这个家是一个吃饱,全家不饿呵!想想,其实一个人的生活也蛮好。可以听自己喜欢的音乐,房间很乱也可以不用整理,无聊的时候上上网,苦闷的时候,讲讲心事,顺便问候一声。一个人,伤心就哭,高兴就笑,不怕人笑我疯阗。也只有一个人独处时,我才感受到真实的自我。笑笑,今天心情似乎蛮好,我把房间收拾得异常整洁,扔去了那束快凋谢的玫瑰。我不太爱玫瑰,不仅仅因为它带刺,因为常常觉得玫瑰开得虽然很鲜,可是却太快凋零。再看看厅中的百合花,开得很美,百合,洁白,高雅,味清香。我突然想笑,那个莫名的家伙,第一晚送给我的花。他是怎样的一个他呵,有些狂野,有些不羁,甚至蛮不讲理,他竟然强拉着我上车。然而,我的直觉得告诉我,他并不坏,那他——我下意识地甩甩头,别胡乱所想。换上一张CD,英文怀旧歌曲。第一首是〈The color of the night〉。很美的旋律。那个十号风球的晚上,风雨之中,在那个陌生人的车里,好像也有这首歌吧。我突地又笑了,笑自己有些莫名奇妙。脑子里怎能不停地起一个陌生人,他——应该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
电话铃蓦地响起,是小呆:“小幽,起床了吧!”我笑了笑。
“今天天气不错,出去走走吧,顺便买些东西呀!”他永远像一位大哥,唠叨着“猜想你家中冰箱又空了吧,我们去买些零食吧。半小时之后,我开车过来接你吧。”然后他挂上了电话。他永远不懂得经过我的同意。接听他的电话,我永远说不上半句话。而我,永远也就那么顺从地听从他的安排。因为我知道,他总会是对我好的,最起码,小呆不会像那个陌生人那样野蛮。他常常买一大堆零食,叫上乐队里几个女孩子,一起到我家中来。然后我们大闹上一番。屋子里也搞得乱七八糟的。这些日子以来,小呆为我费心也不少,还记得有一次我病了,刚好他打电话来,把我送进了医院。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常常笑笑地对他讲:你呀,是我命中的福星。”
“还是去吃点东西吧,好吗?”他问。事实上车子已经停在糖水店门口,我是没法讲不的。小呆是很能吃的,他的吃相,真让人有些害怕。叫了满满一台,而我却是帮不了他了。静坐在一边,傻傻地看着他把每一份食物消灭。我是较为害怕和他一起进超市的。他常常很哆嗦,“家里纸巾用光了吧!”“还有呢”我答。“不过还是得买一些备用的。”不由他说地往里扔。我爱吃旺旺雪饼,他却说太燥热。我要买即溶咖啡,他说怕我晚上喝了睡不着觉,第二天精神不好。却拉进了一长排QQ糖,他说多吃心情会好。天!这是什么鬼道理。天晓得我真的不爱吃QQ糖,家里现在还有大把存货呢。但也不怕,待乐队里那班疯狂的家伙来了,也就一扫而空了。结果,选了满满一筐,果冻布丁啦,面包点心啦,麦片啦---------一大堆,却没有我爱吃的。和小呆一起,我是永远不用花一分钱的。他说,这便是做女孩子的优势。还说着下辈子一定做女人呢。然后我提议去买菜,今天我做饭请乐团里的朋友们吃大餐。这对乐队里的人来讲是一个大好消息。他们常常抱怨我太懒,应该多请他们来家中吃饭。
12点,那些家伙们一窝蜂涌入家中,林风是我们乐人的吉它手。也就数他最馋,每次来我家第一时间是翻看冰箱。然后干掉一大包果冻。小美有些替我忿忿不平。啧啧道:
“你这只猪,别吃光人家的东西,当心,变大胖猪哦!”然后抢过林风手里的一大串QQ糖。分给了霖霖两包。大傻更不客气了,拿了哈密瓜准备开刀。黄静怡一向是最乖巧的,也是我们乐队里最美丽可爱的伴舞。她正忙着帮我洗菜呢。小美换上了邓丽君的CD:“呵呵,我也来学学小幽爱唱的歌,说不定哪天,小呆也让我出场去唱几首。”然后向小呆拗抛出一个调皮的笑。林风和她向来是冤家:“你省省吧,就你,还想唱啊,我担心啊,酒杯可能全飞上来了,外带请你吃水果。”说罢,却躲进了我的房间。小美紧追不舍,呼咚 敲门:“林风,有胆你出来呀,躲进小幽的房间算什么本事呀?”“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林风大叫。我摇摇头,真怕透了这些人。每一次来我家总会天下大乱,而且一闹就是几个小时,打翻了花瓶是常有的事,这还不算最遭的。有时候他们竟然疯狂到把我心爱的书本拿来飞来飞去当子弹。
5点钟,这些麻烦的家伙全部离开,留下一屋子的 狼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