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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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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9 17: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群与安妮是对青梅竹马的恋人,他们相伴相随,一同长大,虽家境不同,两人却总是就读同一所学校,同班并且同桌。十年来,群与安妮从未拌过嘴。
  群年长安妮五个月,至小学三年级,他的个头仍较她矮上一截。他娇生惯养,长得又比一般的女孩都要秀气,每次每次,皆是安妮与坏男孩子们打架,以保护群不受到他们的调戏。
  群一直把安妮当作自己心目中的小公主看待。
  这位公主寄居在家境不算宽裕的舅父家中,生性倔强,常遭表兄弟姐妹的欺负,所以小小年纪,遂练就了一身打架的好功夫。
  安妮总是说:“群,你再没用也没关系,只要你不做坏事。”私底下,安妮非常非常的喜欢这个总需自己保护的“小妹妹”。
  小小的她嫉恶如仇,问及长大后的愿望,安妮会不加思索的回答:“我要当个警察,把所有的坏人抓进监狱。”群却是忸忸怩怩,涨红了脸半天也吐不出一个字来。
  群心里,只希望能够永远陪在小公主的身侧。
  很多时候,安妮较群更象个男子汉,她粗心活泼,喜欢偷懒,每次段考,群总是把写好的答案偷偷的拿给安妮看。
  群亦把自己的零花分大半予安妮,他是家中独子,每日所得的钱超过公司一般职员的收入,两人一同吃冰淇淋,买卡通书--除却安妮,群一直不和其它的人交往。
  群的父母得知这个粉雕玉琢般的女娃独独能哄得爱子开心,自然也是非常的欢喜,自小学始,安妮就常到李家借宿留夜。
  中学时,群的双亲移居外国,群执意不肯同往。十四五岁的富家子弟,已学会独立生活,那时他较安妮长半个头,将祖传的玉戒赠予她。
  群与安妮约定,他们会一直一直的在一起。
  十七岁,群的生父在国外病逝,群不得不离开恋人去参加父亲的葬礼。
  机场,群仍在嘀咕:“安妮,不与我一同去美国。”
  安妮摇头:“群又不是不回来。”她大力的拥抱李群,身上有着令人心折的洒脱与豪气:“我等你,永远永远,没有限期呢。”
  群低头轻吻她的发丝,安妮是他一生中唯一的至爱。
  未料他一到美国才知自己根本脱不了身。
  是,丧礼结束后,母亲虽然一把鼻涕一把泪,但为了群终身的幸福,却也情愿舍弃唯一的亲人。
  但那些称呼群为“老大”的黑手党们执意不肯让群离开他们的地盘。他们早已闻名群的机智聪慧,遂不惜以李夫人相胁,迫求李群走他父亲的老道。
  群初知父亲一直在做犯法的事:走私、贩毒,甚至私造枪火。为了母亲,群不得不违弃幼时对安妮立下的誓言,继承父业。
  黑道是个一陷进去就难以自拔的坟墓,尚未成年的群不知何时会被警方通缉,遭仇家杀戮——群无法回到安妮的身边。
  写信予安妮,不敢告诉她这边所发生的实情,只是记得一直汇钱。群深知安妮身边势利的亲人,如若少了这些贴补,铁定会逐安妮出门。每一封信,群皆要提及他定会归返。
  得知安妮报考的志愿,依旧选择当个正义的女警,群不禁失笑。他从不相信命运,然为何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注定无法与安妮厮守终生?!
  近来群总做同一个恶梦:他会被安妮锁入监狱,梦中那张美丽的小脸冷若冰霜,群怀疑公主早已忘却旧日与他的约定。
  群一向都有极为灵异的预感,半年后,安妮没有再回信,群汇去的钱全部退回。
  群仍然无法回国,派了亲信过去调查,才知安妮的舅父生意失败,携全家迁离,安妮从此杳无音讯。
  群始终都没有办法忘却那位已深深根驻在他心底的安妮小公主。
  十年后,群终于独立,不用再做元老们的傀儡,那些曾经是父亲手下的得力功臣,已无法阻拦群归返回国。
  他来到昔日安妮的旧居,望着人去楼空的景致心如刀割。群没有放弃,一直都在努力寻找安妮的形踪。
  过了而立之年,他依然孤身。虽然,群已在怀疑他的公主是否仍然存活人世。
  这是个初夏午后,天有点热,群坐在空调房车内,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忽然忆起幼时与安妮共享冰淇淋的情景--安妮自小喜好甜食,吃完自己的,便会去抢夺群手中的那份。
  群微笑,那时候的群,常会买两份冷饮,望着安妮为了美味雀跃,自己却从未想过去尝上一尝,老老实实的持着剩下的一支完好无缺的冰淇淋,静静的等候着安妮过来施掠。
  每次安妮皆会不好意思的道歉,随后又理直气壮的向着群辩白:“其实也没怎么样吗!这可是我帮你打架的报酬。”
  幼时安妮常为群而在脸上挂彩,两人站在一起,愈显得群娇美动人,同校的小男生,都希望能与群亲近。
  那些与安妮相处的快乐时日,是群生存的唯一寄托。
  司机猛然刹车,群不得不中断对往事的追忆,群恼怒:
  “什么事?”
  司机骇然:“有...小孩忽然冲到路当中。”
  群打开车站下车,保镖立刻将手伸入西装内,群叱道:“全是一堆废物,没什么事,你们别出来。”
  闻言众人乖乖的缩回到车内。
  群转头望向那惹祸精,她正一脸无辜的盯着跌落在地的一团灰乎乎的东西。见群走近身侧,她仰头大无畏的嚷道:“叔叔,赔。”
  那女童不过十五六岁,身着白色蕾丝长裙,圆圆的小脸像足了陈列在商店里的洋娃娃。
  她的头发亦自然曲卷,群不禁迷惑:“喜欢吃朱古力味的?”
  女童甜笑着点头,群不自觉的皱起眉:“也不怕沾到衣服上。”
  话一出口,群即怔然,出世三十多年,群独独对一个女孩子说过同样的话。
  群直觉:“你母亲呢?”
  女童眨眼:“叔叔还未赔我冰淇淋。”
  这丫头,与安妮一般的固执任性,群随即掏钱递给卖冷饮的老板,令得车内的司机与保镖看傻了眼。
  女童问:“叔叔是安妮的朋友?”
  群蹲下身,轻抚她柔软的发丝:“你--叫什么名字?”
  “小丽。”女童吮着甜食:“免费告诉叔叔,我爸爸是陈震天高级警司。”
  群忍不住微笑,小丽灵慧的转着眼眸:“叔叔不是坏人吧!爸爸一定会抓你做牢哟!”
  小丽担心这漂亮得过了份的男人会拐自己去卖,电视里的人贩子不也是常常抚着小孩的头,并且买东西来哄小孩子开心的?!
  群笑:“告诉我你妈妈在哪里。”他心中并不存有任何的希望。他只想见见这位阔别多年的故人--不知安妮是否已经得到了幸福?
  “我带你去。”吃完冰淇淋的小丽讨好的用黏黏的小脏手去牵扯李群,素有洁癖的群不禁皱眉,却克制着没有发作。
  一切,一切只是为了安妮。
  至公寓电梯口,群略略犹疑。
  小丽狡狯的笑:“放心吧,爸爸在警局上班,家里就只有安妮一个人。”
  这机灵鬼,较安妮幼时一般的聪慧可爱。
  “叔叔不想到我家?”小丽诡笑:“这样吧,你再给我买一盒冰淇淋,我叫安妮下来。”
  群淡淡的望着她,忽见其颈间有条细细的金链,心中一动,轻巧的将其取出,果然垂着那枚玉戒。
  小丽疑惑:“这是安妮自小就给我带上的,难不成这原是你的东西?”
  群心中一阵刺痛,转开头没有答话。小丽仰头看着他:
  “我明白了,原来这些年在安妮心里的人,就是你。”
  她不再多言,带着群上楼,小丽用力按着门铃,她少年老成的交待道:“这事我插不了手,一切全靠你自己。”
  门一开,小丽似强盗般的猛窜了进去,独留群与安妮愕然对视。
  其实这情景也不致让人过于惊异,多年前分别的恋人,今日终得相见,一切却已物是人非,许多原本不可能发生的事,都已成为了事实。
  安妮漠然开口道:“是你?请进来坐。”
  小丽忍不住从安妮腰间探出头来:“现今在你们心里,究竟会想些什么呢?”
  安妮低声训斥着女儿:“别乱开口说话。”带群入屋,见小丽正向着群扮做鬼脸,安妮不禁怒叱:“还不快进屋做世界功课去。”
  群一直在微笑。安妮忧虑:“明年就要上高中了,这般顽皮,真不知该拿她怎么办。”
  群淡然:“她直唤你的名字,说明她较你更早熟。”
  安妮略怔,一会儿群起身:
  “其实我此来也没什么事,只是——问个好。”  
  安妮讶异:“这么快就要走?”送群至门口,安妮问:“回来多久了?”
  “六年,一直在找寻你的消息。”
  “啊——”安妮脸上似无太多的波动:“当年我并未读完警校,在婚后,也一直没有上班......有空来吃顿便饭,我介绍我先生与你认识。”
  群点着头,正欲转身,小丽忽从里屋跳出来:“我送叔叔下楼。”她猛扯着群冲进电梯。
  听见安妮在身后呼唤,小丽笑叫:“我马上回来。”
  群在意:“她生气了。”
  小丽不以为然,送群至公寓门口,小丽忽然止步:
  “我有几句话要与你说。”
  群望着那张酷似恋人的小脸,没有出声。
  “安妮不快乐。爸爸在家里老是欺负她,我虽然是今天才和叔叔见面,但我希望你能给安妮带来幸福。”
  小丽取出颈链:“这个玉戒还你。我不太清楚安妮她此举的意思,但我知道它并不属于我。”
  她将戒指轻轻置入群的手心,甜笑:“下次来我家,可别忘了给我买朱苦力。”
  群呆怔了良久。
  调查陈震天的资料,得知他年长安妮七岁,年青有为并且俊逸非常。他与安妮,是警局内有名的恩爱夫妻。
  不快乐?!
  隔日李群购来朱古力至陈家做客,那鬼灵精开的门,看见他手中的礼盒,遂开心的大叫“叔叔好!”
  群向着她微微一笑,小丽又踮起脚附在他耳边低语:“我爸爸在呢。”
  群轻拍她满是卷发的小小头颅,以示他早已知晓此事。
  安妮闻得声响来至门口观望,身上仍系着围裙:“呀,请进来坐。”她领着李群走进客厅,陈震夫正坐在沙发上看报。
  震夫随即起身与群招呼,安妮淡淡解释道:“是我以前的同学,小丽还挺喜欢他的。”
  小丽笑着搂着安妮进厨房,一侧震夫自我介绍:“陈震夫,曾是安妮警校里的教官,安妮是校内最富正义感的女孩。”
  群忍不住开口:“她上小学时就已如此。”
  震夫但笑不语。
  此时小丽过来讨好:“叔叔用茶。”
  震夫溺爱的望着她:“这妮子,得了好处就卖乖。”
  小丽撒娇的道:“也有你的份呀,爸爸最讨厌了。”
  震夫转向群问:“听说你常回美国?”
  “那边有我父亲遗下的生意。”群微笑:“小丽长大后,可有什么志愿?”
  “律师。”小丽转眸:“专为爸爸抓来的人辩护。”
  震夫开怀大笑:“就你口才好。”
  小丽缠着父亲耍赖:“爸爸可要供我念大学噢,法学院,我可要在那里呆上十年。”
  安妮来到群身后轻责:“小丽真是顽皮。”
  陈震夫出言邀请李群到饭厅用餐,途经安妮,悄悄轻吻她的脸颊。安妮平静的微笑着,小丽则在一旁夸张似的大声笑闹。
  安妮与震夫间有一种无形的默契,夫妻十多年,这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只要——安妮幸福。
  正微笑着,群忽然发现小丽盯着自己,遂问:“什么事?”
  “吃完饭,我送叔叔出门。”
  声音虽轻,安妮却听见了,转过头低声叮嘱道:“别回来得太晚。”
  重逢至今,李群心中只在疑惑一件事:十余年间,安妮的性格实在改变太多,现时的小丽,较安妮更象那个天真顽皮的公主。
  小丽要求李群驾着开篷车带她游车河:“我们在一起,安妮好像很心慰。”
  群默然不语。
  小丽支起腮:“可惜我不能哄她开心,她心中隐藏了太多秘密,我再早熟,也无法猜测安妮内心的感受。”
  李群轻轻解释:“她觉得亏欠我,所以希望由你来弥补,安妮将你当成是她自己的新生。”
  小丽冷笑:“我和她才不一样。年青时的安妮,以为一切东西只分正负两面--光明或是黑暗,她坚信正义和真理。而我,却能处于世界灰暗的界线。”
  她直言:“我想当律师,并非戏言。这职业,立足正邪的边缘。”
  群始终没有出声,小丽问:“叔叔不是个普通的生意人吧,那日我看见车内那几个穿黑色西装的人,可是想向我拔枪?”
  小丽好心的提醒李群:“这几天,爸爸一直在联络美方的国际刑警,搜集你黑道上的资料。”
  群心中并无太多的触动。小丽仰起头,望得满天的星空中却无明月主缀:“爸爸妒忌你,因安妮心中始终只有你一个人。”
  她半合上眼,将头仰靠在座顶:“我今年已有十六岁,而他们结婚后的时间却只有十五年,安妮是不得已才答应爸爸的求婚,她犹豫了很久,终于决定不让我与她一样,做一个无法抬头见人的私生女。”
  小丽转头望向群,眸亮如星:“当年安妮是怀了我,才会中止与你通信。在警校,爸爸一直纠缠她,安妮--安妮每次都不是自愿的。”
  她生气的揪起他的西装:“为什么你不早点回来,为什么你定要等安妮长大后才会碰她,要不然,我会是你的女儿。”
  李群惊愕。
  小丽颓然的放开手,伏在车窗上低声咒骂:“我憎恨我的爸爸,从小他便忽视我的存在,常常当着我的面与安妮争吵。那年我看见爸爸强暴安妮,我只有九岁。”
  李群骇然--十六岁--十六岁的孩子怎能知道这许多的事?
  这么多年,安妮遭受的究竟是些什么苦难?
  小丽坦白:“我一直在偷看安妮的日记,我知道不对,但许多事我不明白,从小到大,没有人真正的关心我,听我诉说。”
  甚至安妮。
  群微笑了,所有的人中,真正痛苦的是小丽。这个无辜的孩子,永远无法似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群自衣袋内掏出玉戒:“送给你,希望能给你带来幸福。”
  小丽顿时破涕而笑:“真的属于我?...谢谢叔叔,自出世就一直戴着,当初还给你,心里还真是有点舍不得。”
  群心头苦乐难分:“只是以后,不要再偷看别人的日记,那是存于他们心中唯一的安慰。”
  安妮让自己的灵魂生存在日记本中,她亦因此而寻求到了寄托。群对着小丽劝慰道:“来,我们一同回去看安妮。”
  小丽点着头,小脸上徐徐绽出一朵甜笑。心目中,群才是她真正的长辈,因从没有人教导过她人生的哲理。
  回到“快乐”家庭,推开门,屋内传来震夫的冷笑:“离婚?你以为我会答应??!”
  小丽脸色豁变--他们又在争吵。她望着群强笑:“我们暂时先别进去。”
  室内的安妮淡然开口:“彼此在一起不开心,又何必勉强自己?”
  “不开心?!对,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心里一直爱着别人。但我只想和你在一起,这过份吗?”震夫切齿:“李群他永远都不会回到你身边。”
  听见自己的名字,群不禁略略一震。小丽握紧了他的手,大大的眸中有一丝受惊的神情。
  安妮浅笑:“我知你一直在偷看我的私信与日记,自从与你相识,我不再相信世间会有真正的正义存在。”
  震夫望着妻子,恼羞成怒:“你以为你现在这个样子还配得上他?你早已不是以前的安妮。”他狰笑:“是我磨灭了你身上所有的灵气,你不过是一名平凡的贱妇。”
  安妮直言:“既是如此,你为何不肯与我离婚?这样耗着,小丽也不会幸福。”
  震夫大怒:是,在安妮心里,他永远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这同样称之为爱的情感,彼此在双方的心里折磨了许多年。
  听见母亲衣裙被撕裂的声音,小丽连嘴唇都失了颜色。李群望了这女孩一眼,继而冲进屋--这是群出世以来,第一次打架,为安妮,也为了门外的小丽。
  安妮震惊,群俊秀的脸上淌下殷红的血,安妮本能的自写字台抽屉里拿出丈夫的警枪。
  小丽听见一声枪响,忍不住推门而进,望见生父倒在血泊中,小丽不能置信,父亲虽然不爱她,可小丽依然珍视与他的血亲--是他,小丽才能生存于这个世界。小丽跪在震夫身侧,犹疑的唤:“爸爸?”
  望着安妮手中的枪,群亦愕然,那个自小立誓铲恶除凶,嫉恶如仇的小女孩,终为他而做出了犯法的事。
  霎那时,屋内一切都似静止。
  安妮镇定得出奇:“我去自首。”
  小丽尖叫,扑上去扯住安妮的衣裙,二人齐齐摔倒在地,小丽流泪:“妈妈,不要。我不想再失去你这位亲人。”
  震夫支着最后一口气,唤:“安妮?”他缓缓的露出笑容,心中甚感欣慰:“若要我选择,我宁可死在你的手里。” 
  他安祥的合上眼,自左胸心脏处留出的血沾污了书房的地板。
  安妮不禁怔然,这么多年夫妻,安妮深知震夫爱着她--于她,震夫倾注了全部的情感--只可惜,安妮的心早已不在自己的身上。
  眼前的情景再重演百次,安妮仍然选择开枪。望着生女含泪的大眼,安妮手抚着她与已当年一样细嫩的肌肤。安妮愧疚:
  “让你遭受这许多的苦,我不配做你的母亲。”
  小丽拼命摇头,泣不成声。
  李群一直在旁观望着,安妮只惨笑:“从前——从前我并不信命运。”
  小丽猛然间夺过安妮右手中的枪:“爸爸...爸爸是我杀的——你与群叔叔,不是有缘无份的人。”
  安妮用力掴打小丽的脸:“你疯了!今年几岁,你懂些什么?!”安妮几乎脱力:“你什么也没看见,我与你父亲争吵,你一直躲在自己的房间。”
  小丽怔怔的望着安妮,良久,她扑入母亲怀中哭泣:“对不起,妈妈,对不起。”
  多年来,小丽一直妒忌着她的生母,能拥有两个出色男子的爱,安妮较她要幸运得多。
  安妮向着群道:“听见枪响,警察很快就会赶到,你还是先走吧!”她道歉:“早知会令你受累,就不如不见这一面。”
  李群微笑,走到安妮身侧,俯身取走了证物:“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你仍需照顾小丽。”
  安妮震惊得无法动弹,群竟然代替她去自首。
  在狱中,群想透了许多事。
  小丽探监:“现在可是我送你甜食了。”她强作的欢颜,是群心中现今唯一的安慰。
  曾几何时,安妮的笑容似阳光般的灿烂无邪。
  “妈妈仍在医院,不过她叫我代问你好。她什么也未多说,不过我知道,她自觉亏欠你太多太多,我知道之所以她会让你代她入狱,是为了我。”
  小丽拿出十多年来安妮在报纸上剪下的,那一张张由群登载的寻人启事,她将它们平摊在探监室的桌面上。小丽甜笑:“妈妈与我,一定会等你出狱的。”
  群眼前一片模糊,当年安妮不肯随他一同赴美,她发誓永远都要等群归来。
  那时候的安妮,只有美丽的十七岁;那时候的安妮,单纯得不知人世间的丁点愁苦。她为群打架,为群受伤,不许群做任何坏事,并且,她与群约定——要一直一直的在一起。
  美国黑道上的头面人物,亦在想方设法的欲让李群出狱。
  群却把一切都看开了。
  出狱?纵使出狱,又能做些什么?回美国,抑或是留下陪伴这对母女?群似乎无法抗逆自身的命运。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群心中那位只知有黑白两种颜色的小公主已经永远的消逝于世——她是他这些年来生存的唯一目的。
  群——
  只有——
  选择死亡。
发表于 2006-11-20 07: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我看这位朋友潜心向佛,像一位娓娓的布道者,心生几分敬意,毕竟这个世界上这么清明和纯正的人不多见了。
呵呵,出门前来谈谈你的小说吧。
小说有三种境界:1,讲述一个故事,2,描写一个故事,3,沉思一个故事。
你的三篇小说我都看了,还处于一个讲故事的阶段,因为你考虑是怎样把一个故事讲得更动听一些。而沉思一个故事是在已有的故事框架下,对故事中的人物进行探索和发掘,以发现隐藏在人性深处的种种可能性,而这些都是没有被发现过的,现实生活中也没有的。这才是小说的最高境界。而你小说中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位,这对讲故事来说,足够了,而对小说来说,还远远不够。不过,凭着悟性,你偶然地触摸到了这种人性的可能性和复杂性,但你却没有死死抓住它,而是被故事本身迷惑了。
为什么金庸的小说登不了文学的大雅之堂,就是因为他仅仅是讲故事(在一个善恶分明的世界里),而不是去发现人性深处的可能性。不过这并不妨碍人们喜欢的作品,只是他的作品的档次和规格不高。
所以这位朋友要写真正的小说而不仅仅满足于讲故事的话,那就多沉思沉思吧。这一点倒是可以参考一下梅庄师永平的《KISS》,他似乎根本就没有考虑怎样把一个故事讲得精彩,而是沉思他的人物,那个饥饿的艺术家,所以他在那个人物身上发现了人的存在的一种可能性————荒谬的、甚至是愚痴的。
我本光明磊落,无需掩饰和隐藏,素来特立独行,自由不羁,这就是我!呵呵,出门前草草落笔,还望这位朋友多带些小说来!
祝愉快!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0 14: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1、恺不信佛,真的~(为什么网友多以为恺信佛呢??汗。。。)不过版主所言的“清明和纯正”,倒确是恺毕生的精神追求。
2、小说是恺在20岁时所写,当时好像灵感突现,只化了一月的时间(共有六个短篇,四个中篇,),想彼时青春年少当是做梦的年龄。因深受香港电影与日本漫画的影响,所以确然,将故事情节的构思放在了重点~(尤其带有点点BT的倾向)
3、时光流转,于今虽经历过真实的情感冶炼,思想必较前成熟,然琐事(工作+家庭)牵累,除却零散杂文,却是再也写不出正剧小说了(鄙以为构筑小说是一个极其宠大的工程)。
4、将来再获清闲(起码等BB长大上学~)恺也许会化大量的精力与时间来尝试创作,然彼时所著小说,也必围绕“情爱”二字:因个人喜好难以改变,恺只喜市面上单纯的畅销书物(包括金庸古龙亦舒于晴等等,当然,还有日本动漫),而非真正的文学名著(名著我只看飘+简爱和奥斯汀之类),且,单凭恺一平凡温室女子的IQ,恐怕也难体验到那份“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了。
5、感谢版主认真的评述。恺也因此有了思考回复=开心的机会~--~
PS:金庸笔下的武侠小说,其实人性的塑造还是多样丰满的(他的作品,也必有一定的文学价值,不然也成不了浙大的文学院长了)。就恺的认为,真正讲故事的:倒是古龙~。当然还有象黄易,萧逸温瑞安等等,更是故事情节流水帐的典范了。。。
发表于 2006-11-20 16: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宿命!
读完小说,这两个字的感觉尤重。幸亏是恺多年前写的,现在的心境应当写出明朗温馨的作品吧?
期待
发表于 2006-11-20 17: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却因为命运的捉弄,各奔东西.读来感叹,沉闷.
看来恺的小说能打动读者.
发表于 2006-11-22 12: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看了第一篇便觉有亦舒文风,此篇加强感觉。
亦有些梁凤仪的影子,不过她的是财经类小说。
20岁的恺写出的这样文字,似有经历的人虽淡淡道来,甚是动人。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2 19: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丹果然厉害,当时恺就是模仿亦舒的笔风写的。
另:20岁的恺,生存于绮梦当中。于现今,芳华不再的恺不得不将所谓情爱附予现实的条件,所以,是再写不出如此至纯至爱的梦幻小说了——当年被日本漫画淹没至走火入魔的地步,呵呵,所以对所谓BT=乱伦颇感刺激~——现在想来,真的有点幼稚~。
发表于 2006-11-22 21: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我是没看过亦舒,我求学时看的都是雪米莉。
小说的写法有点不对称,前半段太过轻描淡写与后段感情纠葛详尽产生了明显的不对称。这会让人感觉是为了凑成这个结局才写了这整个故事。
小说真的是难写的,在写小说时必须有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只有找准了点写起来才会得心应手,反之则感觉处处都是困难的。
一般小说都是文以载道,但是很多现代人都认为小说只是闲暇时的消遣。但是过于注重情节而忽视人物性格就像是用冷水泡上等龙井茶。
以上是我的拙见~如有得罪还请包涵~~~~
发表于 2006-12-7 23: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这个贴子最后由二十四桥在 2006/12/07 11:26pm 第 1 次编辑]

路人青年才俊,眼光犀利。
这篇小说情节和结构很松散,前面很大一部分严格说来不能算情节,而按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事件。而后面却突然引入了强烈的戏剧冲突,有点显得仓促和唐突,人物的性格也没有充分展开和完备,所以苍白和单调。这与恺的《不伦的邂逅》相差太远。
 楼主| 发表于 2006-12-8 14: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再谢两位小说版主得真见骨的评复。
于来日,恺会尝试努力修改前半部分,将其雕塑至两位认可的程度。
嗯,恺很“乖”很“听话”很“老实巴交”兼“温良恭俭让”,尤其,在桥**滴面前~。
发表于 2006-12-16 21: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欣赏文章和评论都是一份享受呢~~~~~~~
发表于 2006-12-19 11: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下面引用由2006/12/08 02:39pm 发表的内容:
嗯,恺很“乖”很“听话”很“老实巴交”兼“温良恭俭让”,尤其,在桥**滴面前~。
赫赫,女为悦己者容,恺妹妹窃了丹爸爸要求的“温良恭俭让”,到桥面前“听话”来了~~~恺啊恺,逃不出自然规律滴说~~
发表于 2006-12-19 11: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下面引用由荷风2006/12/16 09:14pm 发表的内容:
欣赏文章和评论都是一份享受呢~~~~~~~
怎么感觉一阵风飘过~凉丝丝、阴森森呵~~~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9 17: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下面引用由独坐幽篁2006/12/19 11:13am 发表的内容:
赫赫,女为悦己者容,恺妹妹窃了丹爸爸要求的“温良恭俭让”,到桥面前“听话”来了~~~恺啊恺,逃不出自然规律滴说~~
嘿嘿,一向视丹M所说滴话为金玉良言,所以当然要多加引用滴说~~
而在桥面前乖乖滴原因,不过是因为恺视其为“天人”~~
哈哈哈,这回恺不说桥=高人,桥应该就毫无异意D举双手双脚附加脑袋滴支持了吧!
发表于 2006-12-19 19: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灰色的日记

下面引用由2006/12/19 05:22pm 发表的内容:
嘿嘿,一向视丹M所说滴话为金玉良言,所以当然要多加引用滴说~~
而在桥面前乖乖滴原因,不过是因为恺视其为“天人”~~
哈哈哈,这回恺不说桥=高人,桥应该就毫无异意D举双手双脚附加脑袋滴支持了吧!
小心翼翼的问声恺:野哥当个你心目中的“地人”好不? :em41:  :em52:   :em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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