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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都是多情女人薄情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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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7 23: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庆节我回婆家的时候,叔婶夫妇就和我聊起了小姑那边的事。他们说,小姑的丈夫,早在一两个月前就已经再婚,并且已经去了北京度蜜月。对此,大家都很愤怒,因为,小姑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下葬啊。这个男人急什么呢?老婆都已经死了,再找一个新人本是人之常情并无不妥,只是,用得着这样急吗?如今,因为这个男人已是人家的新郎,丧事他肯定要避忌,而小姑的儿子还小,这下葬的事可怎么办啊?

这个男人,可真的是没良心。他和小姑在一起的时候,一直都是处于失业和半失业中,家里的楼房汽车及家私等财物,全都是小姑挣来的。或许小姑是强了些,他过得压仰些,但怎么也得办好小姑的后事再办喜事吧?此外,小姑留下来的钱财,其实比我丈夫的还要多,可是我的公婆也就是小姑的亲生父母,却只能一人分得几千元。除了小叔扣留的那二十多万是给小姑的儿子的,其他的就全让那男人拿去做新巢了。

再看我的小妹,她的丈夫犯法了被公安逮捕了,她却一直不停地为她丈夫做这做那的。虽说我不喜欢她那些做法,但是这至少证明了她对她丈夫的爱。想一想,如果换过来,出事的是小妹,那她的丈夫会为她如此出钱出力吗?我看就末必。

普通的人是这样,名人也是这样。不信看看满文军涉毒事件,他和妻子之间就整一个的甫志高与刘胡兰的故事!

自古都是多情女人薄情郎。女人若是爱一个男人就可以为男人付出一切,包括生命。可是男人呢?却会说:爱情不是全部,事情更重要。而这所谓的事业,其实就是钱。为了钱,男人可以抛弃女人;为了新的女人,男人可以不要旧的女人。

所以,我不太相信爱情这东东。尤其看不起女人与女人之间为了男人而拼死拼活。曾经震惊全国的泼硫酸伤人案,就是一个爱上有妇之夫的女人将那男人的妻女都用硫酸给泼了,造成了两个女性的重残。结果怎么样呢?害人的女人上了断头台,而受害者却是一辈子的恶梦不会醒来。那个惹事的男人呢?却去爱上了第三个女人!

那么,这是不是就印证了那句男人都没有一个好东西的话呢?也不尽然。如果你非要一个男人时时刻刻都以你为中心,一辈子都只爱你一个女人的话,那么这句话是正确的。可是,好男人的标准并不是这样。一个男人可以不会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但他会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一个不伤害女人的男人。他会为了对一个女人负责而克制自己的欲望。能克制自己的男人才是优秀的男人。

男人是欲望动物,女人才是情感动物。所以,女人与女人之间为了男人而争斗,那是最愚蠢的行为。
发表于 2009-11-7 23: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花花精彩语言回放:
1、能克制自己的男人才是优秀的男人。
2、男人是欲望动物,女人才是情感动物。
3、女人与女人之间为了男人而争斗,那是最愚蠢的行为。
4、一个男人可以不会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但他会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一个不伤害女人的男人。
发表于 2009-11-7 23: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完了,就喜欢这话题,改日和你一篇,最近手懒。
发表于 2009-11-7 23: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与女人之间为了男人而争斗,那是最愚蠢的行为。++++++++妙!!
发表于 2009-11-8 00: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踩个脚印...溜>>>>>>>>>>>>>>>>>>
发表于 2009-11-8 02: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花花看的真透,怎么看怎么顺眼,经典!
发表于 2009-11-8 10: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小姑死了这么久了,人家结婚是正常的,倘若你小姑十年不下葬,人家也不再找了吗?唉,花花,理解吧,别谴责了。我以前也是这样看男人的,现在呢,你看我的那个“我的生命我做主”,女人就该好好活着,否则如你小姑这样,人家女人来住你的房,睡你的床,花你的钱,打你的孩(当然这最后一句有点过,现在后妈一般不打孩子,相反是溺爱,把他惯坏送进监狱,不就除了眼中钉了吗?)。所以女人就得好好活着,为自己,为儿女,为父母。别为了什么臭男人。他们会在你还没咽气前就开始撒摸目标!
发表于 2009-11-8 11: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花花的文耐看,额先占个地方,有空再慢慢读。
发表于 2009-11-8 12: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残梦 于 2009-11-7 16:5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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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你不发表看法?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醉钢琴 于 2009-11-7 23:31 发表
我看完了,就喜欢这话题,改日和你一篇,最近手懒。

嗯,等你。你的文采可比我好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梓 于 2009-11-7 23:46 发表
女人与女人之间为了男人而争斗,那是最愚蠢的行为。++++++++妙!!

谢谢阿梓的支持哦。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残梦 于 2009-11-8 00:51 发表
踩个脚印...溜>>>>>>>>>>>>>>>>>>

你是蓝银哦,肯定不同意我的说法啦。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吐气如兰 于 2009-11-8 02:41 发表
花花看的真透,怎么看怎么顺眼,经典!

握手握手。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雪韵 于 2009-11-8 10:41 发表
你小姑死了这么久了,人家结婚是正常的,倘若你小姑十年不下葬,人家也不再找了吗?唉,花花,理解吧,别谴责了。我以前也是这样看男人的,现在呢,你看我的那个“我的生命我做主”,女人就该好好活着,否则如你小姑 ...

我的小姑死了才大半年啊,而且下葬的日子是定在这个月的月尾,她老公怎么也该等到下葬之后才再婚吧?找女人是正常,太早办喜事就不正常啊。就这么两三个月都不能等吗?你说过几天我小姑的下葬可怎么弄?由谁主持?老人是不可以的,儿子又太小了,她真是凄惨啊。那个男人不会有好报的,因为小姑活着的时候他答应过小姑,会过三年才结婚,小姑才肯将所有的东西给了他。

雪韵你的那篇《我的生命我做主》还有别的贴我都看了,大布剪雨品茗等几乎所有的贴我都看了,但我不会吭声。把那地盘让给别人玩吧。我从来都没有过和别人争男人的想法,现在也不会有,就让人家玩开心些好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3: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雨 于 2009-11-8 11:25 发表
花花的文耐看,额先占个地方,有空再慢慢读。


谢谢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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