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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师永平

《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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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 14: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但凡意淫者才会有如此睿智的思维,和大手笔,这倒是奇谈,佩服,那么是否没有意淫的就没有了睿智的思维和大手笔了.再换句话说,意淫者弄文之人也,不弄文之就不存在意淫,呵呵,说话果然干脆,可惜就是落地没有声音,无非是扯着嗓子喊的货色,制造噪音的污染环境.另桥,无所谓树敌,别人回复是对写者的尊敬,这我很感激,毕竟有人读了自己写的文字,我还是那句话:穿开裆裤的孩子会长大,我们不能拔苗助长,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自寻活路,必要时送点油米柴盐,而这我们都不能表现出来,因为孩子怕羞,自尊心特强,于是我们只好说,你是对的,但有比这更好的表达方式,这就皆大欢喜了,而这正好是论坛需要的气氛.
发表于 2007-1-22 00: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下面引用由师永平2007/01/21 02:13pm 发表的内容:
但凡意淫者才会有如此睿智的思维,和大手笔,这倒是奇谈,佩服,那么是否没有意淫的就没有了睿智的思维和大手笔了.再换句话说,意淫者弄文之人也,不弄文之就不存在意淫,呵呵,说话果然干脆,可惜就是落地没有声音,无非 ...
不愧为文人骚客,男女之欢你还没写太差,去学下卫慧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 08: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这个贴子最后由师永平在 2007/01/22 08:29am 第 1 次编辑]

怎么又转移了主题,不继续说作者意淫了呢?不说也就摆了,上面我已经说过,无非是扯着嗓子喊的货色。可问题是为什么又要弄成了男欢女爱呢?我仔细分析了一下,小孩子处于青春发育期,对这些东西很好奇,所以也就释然了,就让公子继续好奇下去吧,你会长大的。另至桥,看了几篇公子的回复,其逻辑性和思维能力不值得你如此推崇,有时这人说点好话是应该的,但我们不能让某些人的尾巴翘上了天,这对他对论坛都是有好处,不然人家提着二两猪油就冒充天下粮仓,且不可笑,论坛风气,可捧人,可折人,捧人者,如桥也,折人者,永平一类,但无论捧与折,对象不骄不躁也就不存在捧与折,因为这是外界因素,可问题是碰到个二楞子,情况就变了,呵呵,话已至此,多说无疑。
发表于 2007-1-22 10: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永平啊,桥出言常犀利,别人都视我为诤友,何来捧人之说?如果桥如你所说真的捧了人,那也是出于以下两点:一是这个人是认真写作的人,二是非常有潜质,如果轻易折杀其锐气,他很可能因自卑而放弃写作。
桥至今都很后悔的是,对于星妃罗妹妹出于出言甚严,她已很少在梅庄露面,她不过是一个孩子啊,一个非常有潜质的才女。多给朋友们一些鼓励和机会,这未尝不是一件欢悦之事。但这要与曲意奉承区别开来,相互恭维是虚情假意。这里面隐藏着非常深刻和复杂的人性,不是那么简单啊!
发表于 2007-1-22 10: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桥至今都很后悔的是,对于星妃罗妹妹出于出言甚严,她已很少在梅庄露面,她不过是一个孩子啊,一个非常有潜质的才女。多给朋友们一些鼓励和机会,这未尝不是一件欢悦之事。但这要与曲意奉承区别开来,相互恭维是虚情假意。这里面隐藏着非常深刻和复杂的人性,不是那么简单啊!

-------------------拱
发表于 2007-1-22 14: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倒塌,师永平的外遇真的倒是让小说版热闹起来了。
我觉得师永平无疑是幸福的,以小说为中心大家发散开来的讨论而或是争论都是对作者的肯定,“我看过你的小说,比较喜欢”或“我看过你的小说了,我要敲打敲打你”,其实总某种角度来看都是对作者的肯定,作者胜利了。
作品的价值在每个人眼里都是一样的,就像商品,他值这个价或者不值这个价都视顾客的喜好而定。我们不必因为觉得它不值这个价而去恶意攻击它存在的意义,当然也不必因为它物超所值而大加赞赏,那可能会遭遇哄抬物价。
说说桥吧,他的确是位诤友,若作者只想寻求认同,那该祈祷千万别遇上桥的评论,有可能得到当头棒喝。若作者想在梅庄得到些许提高,那你祈祷遇上桥,他的评论真的是一针见血。
顺便盗版一句:如果你爱写作,请把作品交给桥,因为他会把你逐渐带进天堂;如果你恨写作,也请把作品交给桥,因为他能让你从此放弃。
发表于 2007-1-22 14: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下面引用由师永平2007/01/22 08:28am 发表的内容:
怎么又转移了主题,不继续说作者意淫了呢?不说也就摆了,上面我已经说过,无非是扯着嗓子喊的货色。可问题是为什么又要弄成了男欢女爱呢?我仔细分析了一下,小孩子处于青春发育期,对这些东西很好奇,所以也就 ...
文字本是自己的,别人捧砸咱都见过,一笑而过.我不想去贬低你的文字,只对你的为人产生质疑,尔绝非善类,换个说法当其他男人在你老婆身上,你肯定是怒发冲冠,一脸的酱色,几十个字的回贴几处错,也敢猪鼻插葱装象?
发表于 2007-1-22 14: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想起一个比喻:对方是你的牌友,若你觉得对方牌品不好,只需以后不再与他同桌竞技,无须时时处处想到攻击对方,那才是为人上者。
遇众人共勉~~~~
发表于 2007-1-23 17: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这就是男人的胸襟,刀枪在手亦有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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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奖糖一块.
 
另外公子和永平各打5下屁股.
发表于 2007-1-23 17: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翘起屁股,也请公子和永平各打俺5下...
 楼主| 发表于 2007-1-24 10: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捧与杀》
捧自然是吹捧,杀,无非就是折断冒尖的芽,看吹吹打打,热闹之处大不过捧杀之二尺天。
    捧,可无故之捧,老好人之口头禅:三日不见,刮目相看;亦可因利而来,花钱聘之,或同船谋之。无故之捧是客套,可说国人虚伪,可说国人礼貌,既然名为无故,用心自然不苦,又因终为客套,则无非过目忘之,此捧遇常人则一笑了之,握手别过,如若遇一楞头青又或者说是遇一终日游荡之徒,无成之辈,笑自然是免不了的,其携二两猪油冒充天下粮仓也不是没有可能;因利之捧是职责,可说无耻,但又确实能养活一大群人,既然因利而来,下功夫自然在所难免,又因系衣食所拖,故修辞必胜事实十分,此捧为专人设置,迷惑门外之汉,风光的场面自然因钱利而十足,但假货的质量问题难免引发退货风波,于是,风光后的凄凉让活该受伤的人受足了伤。
杀,可无故之杀,事不入眼则挥刀舞剑,雅说则为愤世嫉俗,俗话讲眼珠见不得沙,虽说无故,但因杀性使然,力度自然不减,擅长此杀者,刀越磨越快,哪怕砍石头损了个口子,但锋芒却愈加毕露。杀,亦可因利而动,花钱请之,或山头攻之,此杀来时夹天盖地,地动山摇,但战斗力却是不强地,无非是卖命的奴才,讨价的贱货,真有水平的人是不看人脸色行事的。故而,此杀不能为杀,充其量就是变相的捧,而捧又确实找不出主子的优点,故而就打起了糟蹋别人的勾当,既然糟蹋了,言辞难免失之真实,加上捧的动因,糟蹋的愿望,此杀就成了栽赃,离杀远之千里,故此杀不能为杀。
作为结尾,此文呼吁:面对捧者,以静制动为高,相遇杀者,当可以暴治暴。
师永平
2007年1月24日晨于玉溪随笔草
发表于 2007-1-24 14: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这个贴子最后由二十四桥在 2007/01/24 07:57pm 第 1 次编辑]

回师永平:
一,如果你觉得桥确实捧了什么人了,请说详细和具体一点,不要这么笼统,让人不明就里,但愿你不是在说我。
二,退一万步说,就算我有意捧了人,你怎么来说服我你是对的,从而让我放弃,不,你永远也无法说服我,因为我从来就没想过要说服你,你所说的“折”是错的,从而让你放弃。这就是差异的存在,谁也无法消灭对方。差异决定了存在的方式及多样性,想想看吧,如果这个世界都信奉你说的那一套折,也就是说只有一种存在方式,那是多么的阴森和可怕。既然承认差异,那么就要承认多元和宽容。因为多元和宽容,世界才如此的丰富多彩。
三,你有一种偏激的民粹主义立场,即认为凡是老百姓说及为老百姓所呼吁的都是正确无误的,常扮演为民请命和大声呵斥的形象。而事实上,这是对历史的无知和看问题的偏面所致。纳粹的第三帝国之所以崛起,正是利用了当时泛滥的民粹主义思潮,其结果是在欧洲实行专制和暴政。另,不能说毛泽东所领导的中国革命是民粹主义,但后来搞的群众运动却实实在在是民粹主义,那是多么黑暗的时代!
四,我之所以从来没有与你的杂文较劲,是因为我承认差异,所以对你所说的一切怀着一种宽容心态,是啊,这个世界不能只有一种声音。我不能说我就是唯一正确的,但我至少能提供一种人们自己判断和思考的角度,而不是一味的喊打打杀杀。
发表于 2007-1-24 14: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哈,大大的兴奋中~~~
没想到这里有这么热闹一帖,今日才看见,实在太该死了!!!!
不过还好没晚,申请继续~~~
先赞一下诸位的直率、坦诚。从上面的帖子里看的出,公子、永平、桥、恺、路人、情真、妖精都是性情中人,或是老成持重,或是直言不讳。有点火气无妨,佛也偶尔也做狮子吼,何况人乎!
野人一向主张论坛要争!要论!不争不论的论坛死水一潭,时间长了就难免要变色发臭。争了论了,水沸了,气腾起来了,景色也就离仙境进了一点了。即使成不了仙境,这旅游胜地是定逃不了的。
但争论要有个原则:争而不怨,论而不隙。这才是娱乐。很多论坛的斑竹和管理,怕事,怕烦,一遇到此类事,大抵是息事宁人,草草了事。但是结果往往是各有怨气,于是就一拍两散,劳燕分飞了。所以,管理和斑竹在争论中的引导和规范是件技术活,如何即能活跃气氛,又不让争论变成争吵、漫骂,而让争论保持常态的进行下去,这其中就能看出水平和高低了。庆幸的是,小说版正好有两位这样的负责的斑竹。
但光靠斑竹和管理的约束和引导还不够,还要诸友的配合。喜欢在论坛发表见解的朋友,都是些喜欢思考,有一定修养,懂得道理的人。自然能体会斑竹和管理的苦心与不易。不管挨砸的还是砸人的,在几个回合下来,有些火气都是难免的,人之常情。只是在冒火的时候,不妨心狠点手软点,多些我对你错,少些我高你低,事情就会变的好办的多了。如果是这样,一件好事就不会变为坏事,既娱乐了自己,也快乐了他人。
一些自视甚高,似乎谁都不在眼里,每天牢骚不断,却只会含沙射影,旁敲侧击的发表些观点,从不正面论战的人,野人是不以为然的。对社会等大问题发表看法,发些牢骚,不参加争论和讨论的,那是真正的清高,咱佩服!梅庄有很多这样的朋友。如明明对某些人或事不满意,却又不正面提出,反而在一旁发牢骚,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并洋洋得意,自以为聪明的,野人鄙视之。野人在其他论坛遇到过这样的人,庆幸的是梅庄没有这样的人。
让争论继续下去,争了就难免有些刺,被扎的人在疼痛之后难免燥热。野人这篇帖子权做一水桶,给大家降降温。至于谁是否在意淫或已经意淫过了,咱不争这个。这个“意淫第一”你们都没份,那是贾宝玉的。
发表于 2007-1-24 15: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争论一事,需年长的让着年小的,稳重的让着浮躁的,有职位的让着无职位的,男人让着女人。
不一定要争到对方投降认输,观点明确了就可~~~~
野人这次作个裁判,喊停就停~~~诸友同意否?
发表于 2007-1-24 16: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遇》

[这个贴子最后由恺在 2007/01/24 04:42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传说中的野人2007/01/24 02:40pm 发表的内容:
哈,大大的兴奋中~~~
没想到这里有这么热闹一帖,今日才看见,实在太该死了!!!!
不过还好没晚,申请继续~~~
先赞一下诸位的直率、坦诚。从上面的帖子里看的出,公子、永平、桥、恺、路人、情真、妖精都是性 ...
嘿嘿,本想避过此贴明哲保身。
见得野花M滴高见,又忍不住浮出水面来“歹毒”下下~~
;P
“平心静气”一词,做到确是不易。
恺为凡女,遂亦有意气用事任性生气撒娇耍赖之时。
其实赞同小野人的观点:如果真能以文论道,,,,那即使众才子砸滴都是恺滴砖,恺亦会大大滴幸福来着。毕竟,被人关注滴抬着杠着砸着砖着,恺至少不会那么永世孤绝滴“寂寞”着~
其实就恺见,楼上的诸位确都有过人之处。
梅庄确是人才倍出的藏龙卧“虎”之地。
只是大千世界,确有大千的观点。
论辩,极好。——(不一定要争到对方投降认输,观点明确了就可)
争,恐怕就多少带了点火气的了。。。。
呃。。。砸下野人:
人滴灵魂,无分长幼男女以及贵贱,
SO:砖们~~~请尽往恺虎滴黑白黄相间滴魔鬼身材上砸来滴吧~~~~ :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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