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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荷风

答皖江《给全体梅庄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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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14: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答皖江《给全体梅庄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请你先看看自己的贴子,充斥着影射和人身攻击,这是对人还是对事?然后再看看我的贴子,我从来就是只对事,显然是你把事情引到人身攻击上的,直到目前为止,我仍然没有采取谩骂的流氓手段。
最开始是在辩论封IP的事,你说是专制,我说不是,而现在,事情已经超出了这个论域,是谁把它引开,我想大家看得最清楚。
你如果要采用谩骂的手段,只能说明你内心很空虚,而且有点弱智,这样的对手我是提不起兴趣的。
发表于 2006-11-15 15: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答皖江《给全体梅庄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蝶舞玉尘2006/11/14 11:10pm 发表的内容:
蝶虽不知具体事情,但从荷坛主的这个贴子了看出点一二了,也就来说几句觉得荷风坛主,你处理此事有欠妥当,IP是说明不了问题的,就是皖江和谁有恩怨,你都不应该这么公开的介入此事,现在的你明眼人一看,你是在护着MM. ...
此帖有搅混水的嫌疑,在网络上IP虽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互联网和现实的桥梁,是客观的有说服力的证据。不论黑客使坏还是公安破案都要靠它。不知道网络登陆地址上还有什么会比IP更管用的证据了。这个案例上IP不能说明问题什么能说明问题?
[color=#0000FF]“有时庄友和谁谁谁说点无关痛痒的笑话或三级笑话,也没什么大不了,难不成,他就没看过三级片,没瞧过黄色笑话,别假正经了,人家肯定要骂你是神经病,或者是生理有病呢.现在是什么年代?这种幼稚的假正经,你装做很淑,以为人家说你是圣人啊,可能么?”
其实论坛没必要那么多的清规戒律,只要来者发表的文章不是亵渎国家,不违反大的原则,你就随他们去好了

这话让人看了很不舒服,站在水边上向在水里挣扎的人说“无所谓,顶多喝几口水,昨天有个胖子喝了好多呢,淹不死的”。可能帖主确实是肚量惊人,能做到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甚至被野人在这骂几声“水桶”也能一笑了之(大家可以看看他的反映)。如果是这样倒是真的做到了“说到做到”了,野人代表大部梅庄同仁“佩服”下!
看的出帖主的原则和觉悟还是不错的,很有点原则“大我”牺牲“小我”的风格。直追东方不败的极限运动,虽然还没东方先生做的极至,但如此的牺牲精神也是值得野人敬佩的了。但还是要提醒帖主不要拿自己的“大度”去要求别人也同样“大度”。是不是假正经是当事人的事,即使是假正经我想也比“自虐倾向”要强很多。
是否是靶场看参与者怎样,如果是照着规范对着靶子射,就是靶场;如果浑水摸鱼,举枪乱放,那就是猎场,哪怕跑出几只四足动物!
发表于 2006-11-15 16: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答皖江《给全体梅庄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天石心在 2006/11/15 05:10pm 第 1 次编辑]

......
发表于 2006-11-15 22: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答皖江《给全体梅庄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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