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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师永平

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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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2: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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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08: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红袖跟贵子去树林里找蛐蛐
  
  大院里的人并不安分,其实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没安分过,谁家的鸡抽筋了,谁家的猪生病了,谁家的姑娘又出墙了,谁家的床又在晚上准时叫响,这隔墙的事,夜晚蝙蝠的尿尿声都瞒不过中国人,中国人有个天生的本领,耳朵特好使,眼睛能穿墙,舌能生花,手比画起来也是生龙活虎的。在寻找刘永波下落不明的今天,我就有幸见识了这么一位人杰。
  其实说人杰说是不靠谱的,可不管怎么说,能及我所不能及者,人杰也。人杰就是二大爷隔壁的李老太,李老太跟我们不一样,她不是这个院子的借宿客,她住的房子跟她姓李,她是房子的主人,而我们的房子是跟收钱的房东姓,任贤齐唱的流浪狗就是我们了。
  李老太说的活灵活现的,贵子的桑塔纳载着红袖往密林深处钻,她说红袖和贵子从林子里出来头发全散了,脸红红的,贵子的手搂着红袖的腰,手巴掌放在红袖的屁股上,走一步捏一把,把个红袖捏成了一根葱。大伙都笑了,说李老太编故事。李老太最恨人家说她编故事,她是有了年纪的人,有了年纪的人不能白活,所以编故事就是糟蹋她,她不让人糟蹋,她指天发誓,那天晚上她坐外孙的车路过,看得一清二楚,红绣上身的扣子还有两个没扣好。大伙又笑了,说晚上你咋看得那么清楚。你懂个屁,李老太火了,晚上难道就没有月亮,再说了,不干这事,往树林里钻啥?难不成找蛐蛐。李老太最后一句话把大伙逗乐了。
  大伙正乐着,看见二大爷从屋里抱着个烟筒出来就都把笑搁在了喉咙里,二大爷就拉开嗓门喊开了,我说笑啥呢?李老太隔壁的王来九忙说没笑啥,大伙正在听李老太晚上到树林里找蛐蛐。王来九话才刚落,李老太就拎起凳子朝他追去,你个小兔崽子,不想活怎的?拿老太太开涮。王来九捂着个头就跑,边跑边叫救命,大伙的笑又从喉咙里蹦了出来,一个赛一个地脆。
  大伙乐的时候我被阿芳拉到了人群外,她说想出去走走。山坡上的残阳很是垂涎山的胸膛,阳光斜照在阿芳的脖子上,顺带折射到她的衣服里,衣服里的皮肤粉红粉红的,阿芳没看我,而是很大方地把头靠在我的大腿上,她说她这辈子非我不嫁,说话的时候眼睛闭得紧紧的,睫毛悠闲而迷人地顺滑下来,我试图用手去摸她的脸,其实我是很想的,这想是从骨头里蹦出来的,顺带挑逗了我的肌肉,我的肌肉夹的紧紧的,大腿紧紧的,心也是紧紧的,阿芳就在我的大腿上,这比梦更真实,梦里我可以把阿芳压在身下,撕扯她的衣服,梦里我可以搓揉,我可以忘乎所以,可这不是梦,这是现实,尽管太阳不白,可红照样让人心慌,我祈祷着天快点黑下来,黑到一米之外伸手不见五指,黑到我的手可以抚摩粉红的花瓣,在我祈祷天黑下来的时候,阿芳睡着了。她的喘息轻轻的,跟晚风一样柔。
  我的心并没有跟随天的颜色而宁静下来,我的心先是口了一个小口,这小口随着阿芳的喘息声慢慢地被放大延伸,天黑了,太阳没了,往常的我已经开始在做梦,可今晚我却在山坡上,我渴望着做梦,渴望着阿芳或者任何一位漂亮的女人在我的身下称臣,我喜欢看她们仰起头的样子,眼里的媚笑和渴望被吻渴望被冲撞的姿态,还有下身和手脚的不安分,我喜欢,是的,我已习惯做梦,我爱梦,梦里的我活得自在,现实中的我举步为艰,更必须说明的是,我喜欢阿芳,是的,不止一次的喜欢,跟别的女人在梦里翻滚的时候我可以忘记她是谁,可完事的时候,我肯定会跟自己说,她是阿芳,一个我爱的女人。
  现在,阿芳,就躺在我的怀里,我一低头就可以碰到她,是的,我低头,然后她仰头,把舌头伸到我的嘴里,是的,我必须这么做,我颤抖着把嘴向下再向下,我终于吻到了阿芳的唇,如果说先前的颤抖还夹杂着一丝胆怯和不安,还伴随着爱情的纯洁和善良,那么,等待阿芳惊醒开始反抗的时候,我的颤抖已经被骨子里的澎湃所取代,我把阿芳紧紧地抱在怀里,我说,我们去树林里找蛐蛐好不好。我当然不会听从阿芳说结婚那晚再给我之类的话,我等不及了,一秒也不能等待,我的眼里只有红袖和贵子从林子里出来的样子,红袖头发全散了,脸红红的,贵子的手搂着红袖的腰,手巴掌放在红袖的屁股上,走一步捏一把,把个红袖捏成了一根葱。今晚我要把阿芳捏成一跟葱,一跟水灵灵的,葱郁的,软成一团泥的葱。比红袖还水灵,比红袖还软。
  阿芳的哭声不大,但整个林子的鸟都吓飞了,剩下的只有我和夜色一样的眼睛。我静静地搂着阿芳,把她更紧更紧地搂在怀里,我暗自发誓,我会对她一辈子好,像对待自己的眼睛自己的手,像对待自己的弟弟自己的母亲。
  
  2008年11月10日晚于玉溪随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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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11: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章:我从自己大腿上割下一块肉

第十六章:我从自己大腿上割下一块肉
  
  刘永波在酒吧里,这是老板给我的指示,看来她不仅只派我一个人跟踪,这让我有种安全感,那么大一个块头的汉子,跟踪他可不是闹着玩的,知道还有同行,我势单力薄的心厚了几分,这人一塌实一安全没了后顾,这派头就出来了。
  我的派头在喝酒时全抖了出来,往常喝酒我是小口小口的喝,可现在,刘永波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喝酒,而我的桌上已经空了三个啤酒瓶,我红着个脸,舌头打结地走到刘永波的面前,我拍了拍刘永波的肩膀,我说……哥们,咋就碰到了你呢?
  刘永波翻了翻死鱼眼看了我一眼,他没说话,而是喝自己的酒。他不说话我很不高兴,或者说我没喝酒的说话他可以不说话,可现在我喝了酒,我喝酒他不说话我有权利不高兴,都是穿草鞋,谁怕谁?我一巴掌就把桌面上的啤酒瓶给震到了地上,不得不说喝了酒的人,听见玻璃瓶爆碎的声音特过瘾。
  我又用手拍了拍刘永波的肩膀,我说……哥们,咋就碰到了你呢?这次刘永波没在翻死鱼眼,而是从蔸里拿出一把刀,就那么一下,把刀插在了桌面上,他依旧没看我,刀看着我,晃个不停。
  妈的,不就一把刀吗?多大一把刀我没见过,我把刀拿在手里,看都没看就一口唾液吐了上去,这口唾液折射着我辛酸的人生,夹杂着我蛙跳的耻辱,顺带沾染了七分酒气。我朝自己大腿就是一刀,我过够了狗一样的生活,自从我把阿芳压在身下那夜起,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人不仅仅要对别人狠一点,更要对自己狠一点。不得不说,刀钻进肉里的感觉不痛,很爽,爽就要大声叫,可我没叫,我的手使了个巧劲,刀尖往上一挑,一块鲜血淋淋的肉摆在了刘永波的面前,我从他的烟壳里抽出一支烟点燃,然后朝他脸上喷去,顺带喷出一个烟圈,我用手指了指鼻子,我说,杨春慧那婊子,现在我给她卖命。派头抖完了我没在装酷,我拿出五百元钱砸在桌面上,我朝老板招了招手,我说这瘪三今晚的帐我付。我走的时候看了刘永波一眼,他的死鱼眼睛很惊恐,黑珠子上有汗落下,那汗是从脑门上滑落的,如果说刚才叫他瘪三我还觉得自己是在抖派头,那么此刻,这个瘪三是名副其实的了,是的,人不仅仅要对别人狠一点,更要对自己狠一点。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医院里,招呼我的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不认识我的人招呼我,说明杨春慧不想公司里的人知道这事,我不认识的人却来招呼我,这人多半是杨春慧的命。
  那人说话的态度很客气,客气的让我觉得自己在做梦,他见我醒了就站了起来。一直以来都是我对别人客气,如今突然有人对我客气起来,我是不大习惯的,我忙笑着说,你坐你坐。
  那人没坐,他忙着给我倒水。
  我问他我咋了?
  那人忙笑道,也没啥?医生说好在没伤到筋骨。
  乖乖,那么大一块肉,居然没伤到筋骨,不得不说,我有割肉的遗传我有割肉的天赋,估计我的高曾祖辈中人,绝对有屠宰猪牛羊的高手。
  我仔细看了看那人,我问他,你是谁。
  他忙说,他是杨春慧的朋友。
  朋友?一听这词我就想笑,这词幽默。
  见我笑了他就问我有什么不妥。我说没什么不妥。是啊,能有什么不要妥?朋友难道就不能是命?命难道就不能成为朋友?我尽情地享受着杨春慧的命所表现出来的殷勤,我知道殷勤后面肯定有事发生,杨春慧不随便殷勤,她是生意人。
  杨春慧没跟我做生意,或者说她跟我做的是最后一笔生意,她递给我一个信封,牛皮纸鼓鼓的,她说里面是个整数,十这个数字很吉利,十全十美,她祝福我以后的生活十全十美,她说刘永波的事就到此为止。
  看她眼神我就明白到此为止是个啥意思。刘永波是不敢再找她麻烦了,杨春慧怕他是因为杨春慧穿皮鞋,刘永波怕我是因为我跟他一样都是穿草鞋的,更何况我拿自己的肉不当回事。刘永波是不会再惹事了,可杨春慧害怕我惹事,刘永波已经让她头疼,所以她惹不起我,惹不起就拿钱摆平,割肉的大多是汉子,钱够了就行。小瘪三可就不同了,小瘪三是阴魂,天阴下雨就惹你痛风。
  我很痛快地和杨春慧握了握手,她临走的时候我朝她屁股上捏了一把,当着她的命捏的,算是对过去的一个交代。
  
  师永平
  2008年11月11日于玉溪随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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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4 09: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章:杜美玲的铁观音
  
  杜美玲就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她是一个很会打扮的女人,秀发披肩,唇红齿白,一双红皮鞋套在小巧玲珑的脚上,显得楚楚动人,最引人注意的是她的手镯,流光异彩,绿而不俗,手镯随便那么一扬,秀发就成了波纹状,白而细腻的手指更显得生动了几分,她的脖子上没有金银玉器,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给呼吸一个空间,放脖子一条生路。我问她为什么不放手腕一条生路,她笑了笑,她问我难道你认为手会有生路?一句话让我无语对白,是啊,手怎么可能有生路。
  我没说明来意,杜美玲也没问我,可以看出她是场面上的人,她不紧不慢地喝着铁观音,还很风趣地跟我介绍,她说我们现在喝的铁观音是极品,铁观音的极品讲究的是入口要酥,仅仅酥还不够,得软,软中带滑,如同吃果冻,好的铁观音入口不散,不似水,也非茶,香而不浓,甘而不苦,天上瑶池玉帝品尝的就是这玩意儿,她给我倒了一杯,她说水是今早刚从玉泉山运来的,品茶就是品水,水质不好,茶如粪草。
  我自然没想到茶还有这么多讲究,她说我喝茶的样子像牛饮。牛饮我是见过的,在我们老家后山的水库边,由于牛喝水的地方只有一个口岸,先到的牛自然可以悠闲而自在地把脖子放在水里,喝一口添一下嘴,顺便把头和尾巴甩成一团,可后到的牛就没这福气,后到的牛就站在岸边,等悠闲的牛喝饱喝足,自然是没这耐心的,去挤吧,水又深,深绿发蓝的没有边际不仅仅人害怕,牛也恐惧三分,所以后到的牛只好把脖子伸长,不伸长就够不到水,脖子伸长了身体就不平衡,身体不平衡前两只脚就必须死死地钉在岸上,全身的肌肉就这么被扭曲成几块,嘴终于到了水里,由于身体难受,再加之撑长了有危险,牛嘴到了水里,不喝足喝饱牛是不会把头抬起来的,这就是杜美玲口中的牛饮。她是悠闲的抢先者,她可以说别的牛是牛饮,她可以喝一口添一下嘴,可以把头和尾巴甩成一团,岸只有一个,没靠岸我的前两只脚就得撑。其实我很羡慕水塘里的牛,虽然水不清甚至很浑浊,却喝得实在塌实,它们那种喝一口添一下嘴顺便把头和尾巴甩成一团的姿势不比喝水库边喝水的优先者差,这大概就是小市民心理了。我是小市民,尽管我羡慕水塘里的牛,可我毕竟在自己大腿中割下一块肉,所以从本质上讲,我市民的又不彻底,正因为我市民的不彻底,所以我想到了来找杜美玲,其实在哪里不可以混口饭吃,再说我现在已经有了十万元的存款,不彻底害人啊,害我牛饮。尽管杜美玲没有嘲笑我的意思,可她跟我讲极品铁观音,讲玉泉山的水干啥?我认为,硬铁锤和软铁锤,后者更伤人。
  为了迎合她的牛饮心理,我很感兴趣地问我们喝的这种铁观音多少钱一斤。她伸出两个手指,我夸张地叫了起来一千,她摇了摇头。我说猜多了,她说没。难道是一万?这次我的惊呼没有夸张,是发自己内心的那种,一万一斤的铁观音,我朝大腿自残那刀也就值十斤铁观音,什么叫命贱,此刻的我是深有感触。
  杜美玲说完让我再仔细品尝品尝,我依照她的说法慢慢地喝,调动全身的细胞去迎合去感受,还别说,味道比刚才好多了,具体多了些什么我是不大说得上来的,这些多出来的东西大概就是杜美玲规教的结果,对了,提起规教,我想到一个词,那就是驯服。其实驯服和培养在某些时刻是相通的,就如同我此刻一样,因为命贱,因为不彻底,所以甘心被驯服,其实牛饮多好。
  杜美玲无边无际地谈着,从铁观音到快餐店,从快餐店到早点,谈到早点的时候我忍不住了,我说我是来投靠你的。
  杜美玲听我这么一说就咯咯地笑了起来,投靠这词不好,太江湖,太暴力,还是用合作这个词吧。
  我说我只有高中学历,身高一米七,体重58公斤(标注一下,由于杨春慧的饭菜有营养,我增加了三公斤的体重,现在绝对是个身材佳,体重适,身高优,品貌端的小伙子)。
  杜美玲说有嘴就行,辛路南,辛苦的辛,马路的路,南瓜的南。一说南瓜她又笑了。
  
  师永平
  2008年11月14日于玉溪随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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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01: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下发那么多
占个位置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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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6 10: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看过,很精彩,很惊心动魄。期待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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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7 15: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生很不平常,慢慢看吧。好像最终仍是一潭静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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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4 16: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章:红袖的婚礼
  
  当我揣着太阳城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员工的身份回到大院时,阿芳告诉了我一个消息,那就是红袖明天要结婚了。阿芳告诉我这消息的时候满脸的向往,好象穿婚纱的人是她。自从我和阿芳有了肌肤之亲,阿芳已经不顾忌众人的眼光,她坐在我身旁的时候总是喜欢挽着我的一只手,头则轻轻地搁在我的肩膀上。每当阿芳的爷爷看到这一情景,总是长长地叹上一口气,背着手默默地走开,他常说的女大不中留也没挂在嘴上了。斜阳下的阿芳爷爷背影拉得有点长,有点萧凉的味道。我嘴不说,萧凉个啥?我会对阿芳好的。
  大院里最高兴的应该是二大爷,可我却看不出他有一丝的喜欢,闯荡江湖的我已经从他的皮笑肉不笑里看出一丝无奈和担忧,这有些反常。这些反常李老太可没看出来,她的嘴天生就是说话的,吃饭她总是三口凑成一口,遇到这档子子事,她自然不能让嘴闲着。
  二大爷对李老太的祝贺打着哈哈,带理不理的那种,可李老太的嘴既然开了口子,这一时半晌是不会关闸的,再说了,大伙见李老太一说话也都七嘴八舌的祝贺起来,弄得二大爷的哈哈长时间在院子上空飘荡。
  王来九可不满意哈哈,他朝一脸笑意的二大爷喊开了,我说二大爷,明天红袖就结婚了,我们大院是不是也摆上它几桌,大家热闹热闹。
  王来九话音刚落,李老太就瞪了他一眼,这一眼的眼光还没在王来九的脸上停留两秒钟就转移到了二大爷的身上,你小子真是那壶不开提那壶,你可知道我们这院里有两美一丑。
  大伙一听李老太说两美一鬼就都附和地大声说,那两美?那一丑?
  李老太把眼光转到阿芳身上,两美当然是咱们的红袖跟阿芳,至于一丑吗?嘿嘿。不可否认,李老太的笑声有点阴,像极了冬天的风,满世界地刮,却刮不出一丝的雨,再加上她的眼光在二大爷的身上抖了几下,就算是农村的麻皮口袋,几颗沉年烂谷子肯定是可以抖出来的,更何况这眼光不是农村的麻皮口袋,而是城市积存多年的世故和堆积在院子里几代的瓦黄。
  李老太你就别损了,不就几桌酒席吗?我摆,我摆。
  入夜,有月,星高照,是个好天气,大院里张灯结彩。二大爷吆喝着喝酒,红袖没来,二大爷说她在酒店里招呼客人,这理由有点勉强,我们喝酒的时候已经是夜当午,这个时候的酒席早就散了。尽管有点勉强,大伙也没说啥。能说啥呢?有酒有菜就是席,再加上红红的灯笼喧哗的人,这主人在不在已经不重要。
  二大爷喝得高了点,大伙都扎成堆地起哄,我和阿芳跟着瞎折腾了一阵子就溜了出来。阿芳问我去那,我说找蛐蛐,阿芳就朝我的屁股上扭了一把。她说别去树林子,上次石头把脚给滑破了,还有新新的毛衣给挂了个洞。
  我说不去树林子里去哪呢?
  去你屋。
  去我屋?这个信息才从我的脑海里飘过,我的额头上就浮起一层薄薄的汗珠,零下的那种。阿芳的爷爷可不是吃素的,他虽然老了点,可有根棒子在手里,他还能打死一条狼,这事可开不得玩笑。我说,危险。
  危险什么?阿芳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我都是你的人了。
  趁着大伙乱成一片,我和阿芳从隔墙的窗户里悄悄地溜了进屋。不得不说的是,当初我之所以没把这窗户给堵上,主要是出于对这个院子不安全因素的考虑,我总想着有那么一天万一失火了,门又给卡住了,我好从窗户口逃生;又或者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没钱给房租了,就半夜从窗户口逃亡。留后路有好处,这不,我伸手抱住阿芳,从窗户外就把她拽进屋来。
  我拽的力度自然是不大的,阿芳自然也没多少重量,可问题是男人的手一搭女人的腰这脚就软。把阿芳拽进屋里,我们俩人就滚成一团。屋外是酒杯声,屋内是阿芳和我压着嗓子的喘息声,我把阿芳整个人都捏在手里,整个都含在口里,整个都镶嵌在肉里。今夜,红袖的婚礼与我们无关,当我在阿芳身上软得快要化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红袖,不知道她们结婚前有没有在贵子的三间铺面里黑灯瞎火地折腾,我想那是肯定的,说不定就在那张五洋摩托车上,红袖弯成了一条虾。想着想着,我全身就都软了下去,这次是阿芳把我整个都吃了进去。
  
  师永平2009年1月4日于玉溪随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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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 23: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章:爱笑的梅子
  
  原本以为,这个世界除了床,应该不分公母,这个聪明的判断因为梅子的笑而夭折。
  梅子爱笑,这是好事,可她的笑会挠人心底的痒痒,先是小把小把地抓,到后来就是成片成片地泛滥,如果这时候再加上颤颤地声音,再加上衣服往薄里穿,裙子往短处弄,这公母之分非得从床上跳下来。
  此时的梅子就是这样,胸部都快塞到那个光头顾客的嘴里,还有那葱花指随便往老头的肩上一按,乖乖,合同就这么签了,一套房子就这么卖了出去,而且还是期房。不得不对裙子崇拜啊,草原、高山就是比大树强,我不禁看看自己的裤裆,开始埋怨起自己的爹娘来,生了个赔钱货,而且是相当级别的。
  梅子走过我身旁的时候,用眼角挑了挑我,我知道那层意思,用流行语来套用的话就是小样。我确实小样,到销售部五天了,没售出一套房子,杜美铃的铁观音讲究水好火恰当,我没有葱花水嫩的皮肤,没有高耸的胸部,更没有滚圆的屁股酸软的腰,我一脸胡子外带几分凶像,如果非要把我算在水的行列,那肯定是污染极度严重超标排放的那种。
  没有水的我自然想到了火,不温不烫,恰倒好处。想到这个词语,我对梅子的小样笑了笑,笑得不雅不俗,牙齿没现,但欣赏的成份却是传达到了她的眼中。女人,尤其是喜欢分公母的女人,对于异性的笑,有种莫大的虚荣心,这种虚荣心由于日积月累被人宠的缘故,已经开始对明显摆在台面上的药品过敏。这种虚荣心需要的是恭维中搀杂点轻蔑,顺从的外套里裹一层叛逆的目光。我的笑属于这种范畴,牙没露,眼角带笑,唇微翘,毛孔里散发着欣赏,辅助动作是扬发手插裤腰包。
  走了的梅子又回头看了看我,我假装没看见,用一个长得不算规矩的屁股对着她。
  守到第七天的时候,我终于接待了一个顾客,一个满脸美人痣,全身守宫沙的女人。一般来说,奇女子都喜欢用眼角扫人,且不论美丑,且不管这个奇是谁给带的头衔。现在走进来的这个女子之奇,当然是我给带的头衔。四方形的屁股长方形的胸,印象不深都不行。对于这样的珍惜动物,梅子自然是不稀罕,她稀罕也没用,奇女子刚进门的时候她就压制着厌恶上前去招揽生意,但被一个大卫生球打得尴尬满地。她不稀罕我稀罕,我当然得稀罕,五百年来遇到一顾客,且这顾客不卖梅子的帐,对于这样的顾客,发酵或者过期都阻止不了我去喜欢。
  奇女子看看被她眼角扫过的我公然没受伤也没厌恶,就放下了架子,我的慈眉善目把天生的凶像遮挡了几分,她开始对着我微微地笑了笑,还别说,不管多难看的人笑起来,牙齿总是白的,唇也是生动的。
  我鞍前马后地效劳着,带着奇女子看了小区的外部环境,看了户型结构,看了资料说明,还没等我提优惠条件,奇女子就已经有了几分满足的模样,我对她的笑已经发自内心,无半点讨好的嫌疑,她是个让人舒心的顾客,不挑剔,也不无理,谈吐不凡,而且很照顾我的感受,她没让我站着给她介绍资料,而是让我坐下,我说这是公司规定,她说是我让你坐下的,我怯怯地坐了下来,我仔细地看了看她,三十多岁年纪,除了脸上有点皮肤病,身材略微胖了点,也没啥大不了的缺陷。
  具体介绍下,有什么优惠活动?看我坐下来,她微笑着问我。
  一次性付款,买房赠送车位,买车库半价。
  哦,那我要个车库。
  我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一天啊,老实说。我已经用大腿上的一刀为我和阿芳的将来存下了10万元,但我知道,想给阿芳幸福的生活,10万元还不够,所以我在这里继续装孙子。装孙了七天,今天吐出的这口气才真正有点人的味道。
  她让我带她去付款,我的鞍前马后更是发挥的淋漓尽致,路过梅子的时候,我朝她笑了笑。咱是文化人,好歹上过高中,笑,多文明多友好,当然了,这笑多少有点其它含义,那就是告诉几泉之下的爹娘,前两天,我抱怨他们生了个赔钱货,这个想法很不应该,大树始终是大树。
  
  师永平
  2009年1月12日于玉溪随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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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章:美人痣的名字叫沐君
  
  对于顾客,对于一个没有一次性付钱的顾客,对于一个付钱完全没问题的顾客,对于一个对我充分尊重的顾客,她提点小要求是不过份的,不但不过份,而且在情理之中,情理之中的事我必须当成工作任务来完成,不但要当成工作任务,而且必须拿出高效、认真、负责的态度,让顾客满意百分百。
  美人痣的要求是她的车在半路抛锚了。其实所谓的抛锚无非是油没了,能把车开得没油的,也恐怕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了。我没法想象车没油是啥滋味,但我知道新手驾车的时候起不了步是啥滋味。美人痣所谓的半路其实不是在什么荒郊野外,而是在三环。虽然三和一之间隔了二,可改革开放的步伐不小,所以这车流量是很可观的,我到现场的时候,美人痣身后跟着一长串的喇叭声,美人痣躲得远远的。加好油,她没好意思开车,我充当了她的司机。这事吧,其实也就小事一桩,无非二百元的油,三十元的的钱,美人痣塞了五百元在我兜里,我已经赚了,可她非得请我吃顿饭。
  吃饭的地点在郊区,确切地说是在山上,而且这个山被水库四面环绕着,必须坐船才能进去。一上岛就看见紫木精雕的大门,门楣上写着三个大字“桃花岛”,桃花岛三个字写得有点歪斜,大概是孙悟空没文化的缘故。可文化是不当饭吃的,所以尽管孙悟空全身是毛没有文化,猴子的屁股还红着,可本事就是一切,桃花岛这名字多多少少透露了点不能以貌取人的信息。岛上满山遍野的桃树,现在自然不是三月,所以那种灿烂是无法寻找的,但绿叶葱郁,自然别有一翻韵味。美人痣订的房间在一瀑布旁,这瀑布自然是水帘洞外的标志性建筑了,不用看都知道。吃饭的房间是用全塑刚圆形玻璃密封起来的,抬头可见天上白云,侧目则是水珠四溅,玻璃房四周悬挂着富贵大气的紫色窗帘,如果不想让人看见,只要把瀑布面以外的窗帘放下,那么整个视野就都存在了瀑布下的潭子里。由于美人痣请的是中午饭,所以来吃饭的人还比较少,只有我们这一桌,故而,这个窗帘是没必要放下的,由于透明的缘故,满眼都是虫鱼花鸟,再加上没有烈日当空,这个意境恐怕也只有水墨画能描其风韵了。
  一大张桌子只坐两个人,很有点空荡,好在点的菜不多,看得出来美人痣很会当家,确实没必要浪费。
  美人痣朝我举了举酒杯,我也有模有样地举了举。来的路上她已经告诉我她叫沐君,这名字很诗意、优雅,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没有恭维的成份在里面,所以纯度很高。尽管纯度很高,但人毕竟不属于羞花闭月型,别说落雁就是想勉强挤进落鸡落鸦的群体也是无缘的,所以我的举属于被动接受,不属于主动出击。
  美人痣问我怎么父母会给我取辛路南这个名字,这问题让我很不好回答。辛肯定是家传的,路南大概是云南有个路南石林,父母很向往那地方,农村人,没去过啥地方,一辈子够得着的也就是去省城走走,顺便逛逛路南石林。这个最大的愿望在我高中的时候就夭折了,所以我想有时间我应该去路南石林采几朵山花插在父母的坟头。
  一说起父母,我的眼睛就开始见红,这条件反射跟女人的例假一样准时,而且这红深到了骨髓里。美人痣觉得很抱歉,其实她用不着抱歉,女人的例假不是男人留下的伤,我的眼圈也并非遭遇了她的拳击。
  回来的路上,美人痣跟我讲了许多笑话,我没敷衍她,我笑得很开心,尽管我的眼睛跟女人的例假一样,但红的时间不长,我们这种人没有心思老想着红红的往事,生存剥夺了我们回忆的权利,我每分每妙都必须想着饭和房租。现在有了阿芳,未来的胃口大了许多,我的身子也就更单薄了。
  
  师永平
  2009年1月21日于玉溪随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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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 22: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章:杜美玲的逻辑
  
  不可否认,我学会写诗了,在房地产公司里我的业绩不错,业绩上去了我自然可以学学其它哥们儿把双腿搭在办公桌上翻翻美女杂志,看看裸体姑娘。可我没这么干,脱了衣服的女人都一样,再说了,看假的我不特别喜欢,要看就看真的,人要有骨气。尽管我的业绩上去了,可没属于上上的档次,有梅子的屁股和胸部在,我就得靠墙角立正、稍息。靠肌肉吃饭在我眼里只是卖苦力的,我这样安慰自己。我好歹是名高中生,我得高雅点,唐朝的血和肉就这么在我身上生长起来,繁衍,茂盛,有洪水泛滥之势,不可否认,我天生就是写诗的料。
  撒一泡尿的时候/我分两次进行/我希望肾亏的夜/从尿道里滚出一颗珍珠,这自然是我写的诗,不无病呻吟,也不扭捏作态,大方、大气、耐嚼、有味,这自然是我自己下的定论,如今写诗要想有人夸奖,得头上有帽子戴着,手里有权掌着,我是个布衣。看看,自从身上长了点唐朝的血和肉,我还真有了股酸味,是的,我是低层,在生活线上苦苦挣扎的一个小市民,没人给我这个待遇,这待遇我得自己给。
  就在我给自己这个待遇的时候,杜美玲跳了出来,她说她特喜欢那诗,她说那诗简直就是从她脑袋里孵生出来的。得,这就是杜美玲的逻辑,再贴切点这就是当官的逻辑。
  当初杜美玲跟我分析铁观音的时候,刚开始我是挺欣赏她那番话的,有个成语叫什么来着,对了如雷灌耳。还别说,这个如雷灌耳诚心实意的程度那是没得说的,可后来仔细一琢磨,就觉出这个景仰啊欣赏啊有点玄乎,我并非茶商,跟茶痴也不靠谱啊,至于茶雅茶仕之流也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她干嘛跟我说那番话,明摆着就是卖弄。一个女人喜欢卖弄,那么这个女人就虚浮,这人要是一虚浮这面孔就浮肿。所以杜美玲在我脑海里的形象整就一个变性人,比梅子之流都不如。是啊,梅子好歹光明正大地拿胸脯顶人,如同走夜路的男人随便那么一下就从裤裆里掏出把尿。一说到夜路,杜美玲就属于当着众人冲尿还要找厕所,等到巷子无人处,就可以随地大小便的人。梅子跟我很同类,小便不装斯文,大便有个度,得,杜美玲整就一假货。
  看出杜美玲是假货我就得写诗,不能看那些扒开腿裸开胸的姑娘又或者是少妇,尽管杜美玲夜里肯定也看这些人肉秀肌肉鼓,可光天化日,苍头白日,蓝蓝的天空下,明亮的办公室里,杜美玲喜欢手捧一杯散发着热气的铁观音,捏死喉咙然后又开个小口子用眉毛看人。生存学其实就是人际学,人际学的初始阶段必须是奴才学,等高级了,可以插点哈哈学,厚黑学。我现在正处于生存的的初级阶段,而奴才学的开篇第一章就是察颜观色,投其所好。得,杜美玲不是喜欢装高雅玩斯文吗,我就要肾亏的夜从我尿道里滚出一颗珍珠来。
  杜美玲的喜欢在我预料之中,那种樱桃小口做夸张状,用小嫩手遮挡半边面的造型却是出乎我预料的,我的身体禁不住造作了下,喉咙也干了,腾出块可以晾晒两件衣服的地儿。我假装咳嗽,杜美玲就掩着笑走了,这笑让我的骨头酥酥的,我不禁暗骂自己贱,内心深处说过不看她的屁股,可我还是没能忍住,我把眼睛挑开了条缝,天啊,贼圆。
  杜美玲的屁股走了,梅子的胸却凑了过来。
  怎么,开始勾搭起闷骚型来了。梅子管杜美玲叫闷骚型。
  去你的。我把嘴角翘了翘。跟梅子,我还没有向其他同事那样发展到可以用手打情骂俏的地步,充其量也就是用眼角的余光赠送点生态产品,玩两手环保空手道。
  啥时上床啊?梅子不冷不热地说。
  我没敢继续接锋,梅子会拿胸顶人。我身体单薄,怕风吹。梅子走的时候白了我一大眼,这眼没啥杀伤力,我的眼睛挑开的那条缝,现在装的全是贼圆。
  
  师永平
  2009年2月1日夜于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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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 23: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章:红袖的小轿车
  
  红袖的大院行是很造声势的,先不说大包小包的往家里搬东西,就仅仅她穿在身上的那套风摆柳,就足够招人眼睛,要知道院子里的人很少有几个穿新衣服的,大多都带补丁,更何况她的屁股底下躺着一辆崭新的小轿车。在她没出嫁前,贵子来过这个大院最风光的一回就是八成新的桑塔纳,就是这八成新也让大院里的男女老少们扯着嗓子嚷了两月。这次红袖这辆崭新的小轿车估计要砸出大院群体半年的口头交流来,不但交流,而且还得揣摩出个总结。
  红袖的归来是很会选择时间的,傍晚十分,天气晴朗,大院的男女全都集中在老槐树下,二大爷的烟筒云缭雾绕,李老太的嗓门尖而细长,阿芳玩弄着辫子,王来九提着把二胡高山流水一番,此时正值夏末秋季,院子里时不时吹几阵南国的风,落几片无关痛痒的叶,就是在院子里溜达的狗也是懒散模样。红袖的到来改变了这一现状。
  红袖的到来先是喇叭开道。喇叭响起的时候最先惊觉的是阿芳的爷爷,送垃圾的总是先鸣喇叭,告诉阿芳爷爷有货到了。大院里除了阿芳的爷爷,其他的人该干啥干啥,这两声喇叭跟院子里的狗叫没啥两样,没翻起多大波浪。等红袖的车子彻彻底底地暴露在众人的视线里,大院的平静才被彻底打破,二大爷的烟筒嘴笔直地对着天空,李老太的小眼睛瞪成个鸡蛋,阿芳玩辫子的手也停止了摆动,在王来九高山流水的哑然而止声中,众人的眼光全都聚焦在小轿车上。
  小轿车黑色的外皮,红袖红色的高跟,她的鞋才一落地后跟就钻进了厚实的土里,什么叫镶金边?这就是了。红袖拿掉眼睛上的墨镜,娇嫩地望着二大爷叫了声爷爷,喘的样子很夸张,开车还累成这样,看来现代文明也只是个幌子。
  二大爷是小跑着过去的,不仅仅二大爷,全院的人都小跑了过去,摸车的,送加工眼神的,玩污染了的空手道的,还有摸裙边的,往车里探头的,吐舌头的,各色各样,真可谓百花齐放,百艳斗春。
  阿芳和我当然也在人群里,本来我是不打算过去的,可阿芳拉着我的手。阿芳显得很单纯或者是没想法,她诚心实意地欢迎红袖回家,而我则是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呀,咱们大院出凤凰了。
  看得出红袖对我吐出的酸气很受用,她用眼角的笑意擦了我一下,擦得我很不自在,还有这号人,把酸气当香飘百里,我把头扭朝一方,可眼睛的余光还是落在了黑皮轿车上。不可否认,我是酸,不就一张小轿车吗?值得如此张扬吗?这车是不是她的还不一定?弄不好是借来的或者是租的?弄不好每天还得好几百的租金或者借的时候顺便陪人家睡个小觉。想到这些,我的心情开始轻松起来,切,还黑皮小轿车。
  阿芳自然没有看出我的心已经长途跋涉地走了如此大的一段路,她只看到我面带笑容地悠闲着看云,看她跟红袖的亲热劲,我没去打扰,毕竟是一个大院的伴,让她们笑去吧。我俏俏地潜回到大槐树下,拿过二大爷的水烟桶,猛吸一口,直接把烟弄进肺里,就这么一下子,泪从我眼框里蹦了出来,而且伴随着一阵猛烈的咳嗽声。我的这一系列生理反映没有引起谁的注意,我也无需谁的注意,老长长的日子老长长的天,等着看吧,岁月这东西耐嚼耐品,不似花花草草,艳一阵子就谢了。
  大院在红袖进屋后依旧没平静下来。阿芳在我耳根旁说红袖姐真了不起,她说我说的对,她就是咱们院里飞出的金凤凰,阿芳说这话的时候,我注意到阿芳爷爷的眼神,看阿芳的时候很无奈,无奈中夹杂几分失望,看我的时候则很平静,平静中露出几分冬天的寒冷,我身体不禁颤抖了下,毛孔缩了几分水。得,阿芳的爷爷明天在大槐树下肯定不跟二大爷搭话了。
  黑皮小轿车依旧摆在院里,像张黑色的网,我的脑子里也有一张黑色的网,这张网比起贵子的五洋摩托车和一间铺面所制造的网要大得多。我在这张网里扑腾着,翻滚着,阿芳和她爷爷自然不知道面带笑容地悠闲着看云的我,心已经长途跋涉地走了如此大的一段路程,我想再次抽抽二大爷的水烟筒,再次感受下那股从肺腑内发出的力道,可惜它随着二大爷和红袖进了屋,我面带笑容地悠闲着看云,看它们在天上扑腾、翻滚。
  
  师永平
  2009年2月2日也于玉溪随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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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21: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轻轻的,我来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轻轻的,我来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有了天才不用,天才一定会衰退的,而且会在慢性的腐朽中归于消灭。---魔兽剑圣异界纵横
真正的人生,只有在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之后才能实现。---斗罗大陆
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凡人修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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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 09: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八章:土地爷江林
  
  中国人是讲究吃的,满汉全席虽说多少是政治下的蛋,但假如下蛋的鸡营养不良的话,那么这个满汉全席也是讲究不起来的。
  我是个从农村里出来的泥娃子,真要讲究起吃来,上不了台面,可如今上不了台面也不行,不在吃上下功夫,这门就打不开,门打不开,这万达木业的厂长当得就不滋润。杜美玲冷眼旁观,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楼盘销售进入关键时期,她抽不开身去帮我的忙,我嘴不说,吹,使劲吹,吹死你个八婆。
  这时候我想起红袖来,为什么想起红袖呢?这又必须说说中国人的吃。中国人的饭局有三样东西不能少,一是牌,二是酒,三是女人。牌调色,酒润色,女人添色。酒自然不是问题,都厂长了,喝点茅台也是可以的。牌也无所谓了,只要能出成效,多摸几把也行。就是女人有点麻烦,杜美玲是明显请不动了,死八婆卖关子。阿芳去那地方很不合适,比村姑还村姑。扳着指头算算,也只有请红袖出马了。
  红袖接电话的声音懒散且腻,像刚出炉的面包,油还流个不停,我问她是不是来月经了,有气无力的,她就骂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对红袖说:“你这话是很没逻辑的,狗嘴里能吐出象牙,那狗且不值钱了?”一句话,红袖笑成了筛子,当然,这是我想象的。
  红袖问我啥事?我说也没啥大事,请你吃个饭,赏脸吗?
  红袖说不赏脸行不行?
  我说不行。
  既然都不行了,那还不说地点?我忙应着红袖的声吐出了万达大酒店。
  万达大酒店属于万达集团的一个分支,效益不是万达木业可以相比的,所以跟万达大酒店的总经理握手,我脸上的笑必须比他的浓上三分,这是动物相处论,人属于动物,无论怎么高级,人还是脱离不了动物的习性。
  请人吃饭,请客者是必须先到的,我自然先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就在我踏入酒店大门口的那刻,红袖也到了。红袖的秀发有股特殊的香味,这香味在大院里独一无二,我头都没回就知道红袖到了。
  红袖是很爱打扮的,这个在大院里谁都知道,都说三分的人才七分的装扮,这话不假,不但不假,而且简直就是真理。真理是什么?真理就是我看红袖的眼神走了样。
  怎么?没见过女人。红袖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咽了咽口水,我说,女人倒见了不少,但让我咽口水的女人我见的不多。
  去你的,你就贫吧,我残花败柳一枝,咋能跟你家阿芳比?说实话,她给你的是不是第一次。
  我笑了笑,没回答。红袖也没追问。那个把洁白衬衫染红的夜晚,是我一世的秘密。
  包厢是我专门为江林选的,牌名龙戏凤,这个牌名比较俗,生意人喜欢的就是俗,或者说人生在世,谁到在为俗字奋斗着,这么一想,俗还真了不起,里面藏着莫大的雅,只是这雅要把俗消耗尽才能露出头来,我刚为俗奋斗,所以看不见雅是啥东西?在我看来,生意能成就行,管它龙戏凤还是猪吃猫。
  在江林没来的时候红袖就问我,请的啥人物?在这么高级的地方。
  我还真不知该如何跟红袖解释江林的身份。说他是高干子弟吧,他祖坟上又没那棵草,可尽管他祖坟上没那棵草,他还真能干点高干子弟干的事。说他是政府关官员吧,他又没那名分,可没名分的他手腕一翻比官员还官员。江林最贴切的身份应该是个混混,可他这个混混不是街头上的营生,他不靠吆喝吃饭。他是官场上的混混,尽管混混是没多大出息的,可万一有那么一天这混混能在官面上混事了,那么这混混就出息,中国多的是这样的人,江林就是其中一个。可尽管江林如此了得,我还是不知该如何跟红袖说他的身份。想了半天我终于想出个比较妥当的称呼来,那就是土地爷。
  听我说今天请的是土地爷,红袖忙用手摸了摸我的头,你没事吧你?怎么想起请神仙来。
  我笑着把她的手推开,看你那小样。今天的土地爷是活的,不是泥塑的。
  就在我话音刚落的时候,包厢门被人推开,女服务员的身后是英俊精干的江林。这次见江林是第二次,第一次见江林是在杜美玲设的饭局上,尽管江林的手没摸杜美玲的大腿,但从江林的眼睛深入,我看到了一团火,那火先是在江林眼里烧,烧着烧着,就烧到了杜美玲的眼里,我估计江林肯定是杜美玲的另外一条命,如今这个世界,属猫的人真多。
  江林的人品是值得肯定的,在与红袖的推杯换盏中,江林的手和口始终有度,风度是男人最有力的外表包装,女人喜欢,男人同样喜欢。
  在饭局上是很忌讳谈生意的,特别是初次见面的饭局。今天这个饭局,我只想让江林加深对我的认识,然后让他吃的开心,玩的开心,他开心,我自然就开心。更何况现在不仅仅是我开心的问题,红袖也很开心,可以这么说,这个饭局举办得很成功。
  散场的时候,江林坚持要送红袖回家,尽管红袖嘴里说着不用不用,但我还是从她的笑色里捕捉到了几分假意的推让。我把她往江林车子里一推,我说,就让江大哥送你,我还有点事要去处理。
  
  师永平
  2009年4月1日于玉溪随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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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 09: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八章:土地爷江林

第二十八章:土地爷江林
  
  中国人是讲究吃的,满汉全席虽说多少是政治下的蛋,但假如下蛋的鸡营养不良的话,那么这个满汉全席也是讲究不起来的。
  我是个从农村里出来的泥娃子,真要讲究起吃来,上不了台面,可如今上不了台面也不行,不在吃上下功夫,这门就打不开,门打不开,这万达木业的厂长当得就不滋润。杜美玲冷眼旁观,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楼盘销售进入关键时期,她抽不开身去帮我的忙,我嘴不说,吹,使劲吹,吹死你个八婆。
  这时候我想起红袖来,为什么想起红袖呢?这又必须说说中国人的吃。中国人的饭局有三样东西不能少,一是牌,二是酒,三是女人。牌调色,酒润色,女人添色。酒自然不是问题,都厂长了,喝点茅台也是可以的。牌也无所谓了,只要能出成效,多摸几把也行。就是女人有点麻烦,杜美玲是明显请不动了,死八婆卖关子。阿芳去那地方很不合适,比村姑还村姑。扳着指头算算,也只有请红袖出马了。
  红袖接电话的声音懒散且腻,像刚出炉的面包,油还流个不停,我问她是不是来月经了,有气无力的,她就骂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对红袖说:“你这话是很没逻辑的,狗嘴里能吐出象牙,那狗且不值钱了?”一句话,红袖笑成了筛子,当然,这是我想象的。
  红袖问我啥事?我说也没啥大事,请你吃个饭,赏脸吗?
  红袖说不赏脸行不行?
  我说不行。
  既然都不行了,那还不说地点?我忙应着红袖的声吐出了万达大酒店。
  万达大酒店属于万达集团的一个分支,效益不是万达木业可以相比的,所以跟万达大酒店的总经理握手,我脸上的笑必须比他的浓上三分,这是动物相处论,人属于动物,无论怎么高级,人还是脱离不了动物的习性。
  请人吃饭,请客者是必须先到的,我自然先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就在我踏入酒店大门口的那刻,红袖也到了。红袖的秀发有股特殊的香味,这香味在大院里独一无二,我头都没回就知道红袖到了。
  红袖是很爱打扮的,这个在大院里谁都知道,都说三分的人才七分的装扮,这话不假,不但不假,而且简直就是真理。真理是什么?真理就是我看红袖的眼神走了样。
  怎么?没见过女人。红袖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咽了咽口水,我说,女人倒见了不少,但让我咽口水的女人我见的不多。
  去你的,你就贫吧,我残花败柳一枝,咋能跟你家阿芳比?说实话,她给你的是不是第一次。
  我笑了笑,没回答。红袖也没追问。那个把洁白衬衫染红的夜晚,是我一世的秘密。
  包厢是我专门为江林选的,牌名龙戏凤,这个牌名比较俗,生意人喜欢的就是俗,或者说人生在世,谁到在为俗字奋斗着,这么一想,俗还真了不起,里面藏着莫大的雅,只是这雅要把俗消耗尽才能露出头来,我刚为俗奋斗,所以看不见雅是啥东西?在我看来,生意能成就行,管它龙戏凤还是猪吃猫。
  在江林没来的时候红袖就问我,请的啥人物?在这么高级的地方。
  我还真不知该如何跟红袖解释江林的身份。说他是高干子弟吧,他祖坟上又没那棵草,可尽管他祖坟上没那棵草,他还真能干点高干子弟干的事。说他是政府关官员吧,他又没那名分,可没名分的他手腕一翻比官员还官员。江林最贴切的身份应该是个混混,可他这个混混不是街头上的营生,他不靠吆喝吃饭。他是官场上的混混,尽管混混是没多大出息的,可万一有那么一天这混混能在官面上混事了,那么这混混就出息,中国多的是这样的人,江林就是其中一个。可尽管江林如此了得,我还是不知该如何跟红袖说他的身份。想了半天我终于想出个比较妥当的称呼来,那就是土地爷。
  听我说今天请的是土地爷,红袖忙用手摸了摸我的头,你没事吧你?怎么想起请神仙来。
  我笑着把她的手推开,看你那小样。今天的土地爷是活的,不是泥塑的。
  就在我话音刚落的时候,包厢门被人推开,女服务员的身后是英俊精干的江林。这次见江林是第二次,第一次见江林是在杜美玲设的饭局上,尽管江林的手没摸杜美玲的大腿,但从江林的眼睛深入,我看到了一团火,那火先是在江林眼里烧,烧着烧着,就烧到了杜美玲的眼里,我估计江林肯定是杜美玲的另外一条命,如今这个世界,属猫的人真多。
  江林的人品是值得肯定的,在与红袖的推杯换盏中,江林的手和口始终有度,风度是男人最有力的外表包装,女人喜欢,男人同样喜欢。
  在饭局上是很忌讳谈生意的,特别是初次见面的饭局。今天这个饭局,我只想让江林加深对我的认识,然后让他吃的开心,玩的开心,他开心,我自然就开心。更何况现在不仅仅是我开心的问题,红袖也很开心,可以这么说,这个饭局举办得很成功。
  散场的时候,江林坚持要送红袖回家,尽管红袖嘴里说着不用不用,但我还是从她的笑色里捕捉到了几分假意的推让。我把她往江林车子里一推,我说,就让江大哥送你,我还有点事要去处理。
  
  师永平
  2009年4月1日于玉溪随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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