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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缘的走不丢,会在下一个街口碰上, 可碰上后往往以已不是从前的他(她)了 残梦 发表于 2010-12-26 19:36
缘分啊,认识梅庄的破丫丫破刷锅们,不想转身不想忘记 随便走走 发表于 2010-12-26 19:45
无论看到谁转身,心里都难过,都不舍,都恨不得揪着他耳朵拎回来~~~ 小雨 发表于 2010-12-26 23:30
呵呵,生气又能有啥用呢? 睿格 发表于 2010-12-26 09:20
不用揪着耳朵拎,俺回来了。 自从23号大儿子回来,俺的业余时间就比上班还忙,现在偷空上来看看破破们,真 ... 容止若思 发表于 2010-12-27 14:31
木用也免不了,都想去揍那谁谁一顿。 雪韵 发表于 2010-12-27 15:31
2011年不准备换衣服了,因为背影上有格格的微笑呢~~~~ 荷风 发表于 2010-12-27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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