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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戳瞎自己的眼睛,让黑暗成为所有的全部(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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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07: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戳瞎自己的眼睛,让黑暗成为所有的全部(原创)

我原本是该瞎了眼睛的,既不能观文中别字,也不能忍文中别指,非要火眼金睛地认出来,惹得人见人厌,如何碰不得也捏不得了呢,不就是随便给你换个名誉么,不就是说你爱“装”个子虚乌有的友谊么,不就是把阴柔者附加在你这刚烈者身上么,你如何就观不得、忍不得了呢?你不就是个“虚拟的文学平台”上的注册名字了么,有什么事你还得找现实的法院去,你跟个虚拟的管理处闹什么公道呢?虚拟的自然不是存在的,“虚拟的公道”不就是“不存在的公道”么。如何还不及早瞎了眼睛呢,专心把文字发出去也就是了,正如别人专心把“文字”发出来也就是了,长着眼睛看自己的文章也就是了,看别人的做什么呢?看别人说你的诽你的更是没必要,在虚拟的地方说虚拟的话难道不是合理的么,该瞎!

早不瞎、晚不瞎,偏偏要在看完了之后才想起来瞎,到底还未是过时的话,一个虚拟的平台有什么文学尊重呢,一个虚拟的文章要什么人格敬仰呢,还不行别人作个睁眼瞎的评论文章么,一个虚拟的网络你谈什么现实肖像权呢,一个虚拟的文字平台你说什么维护会员公道呢?你来发文章是你自愿的,人家来发文章也是人家自愿的,在不存在公道的地方睁开眼睛难道不是你的愚蠢么。我知,这才看到了我愚蠢之处,看到我在睁眼也看不到明白的地方原是一片黑暗,在人家打义工做首领的地头上找属于自己的权益,这不是跟井里喊空话么。远不瞎、近不瞎,偏偏站在中腰瞎了眼,这不是集体抹黑么。

瞎眼的人有中庸的好处,也占着专注写文章的道义,至于什么论坛就是什么社会,什么社会要什么道义,瞎了眼的道义却不能及时地干起来,不是我的罪还是谁的罪,在虚拟的论坛看虚拟的版规,再跟虚拟的领导谈虚拟的权益,简直就是梦境里抓蜡烛,心也没有,亮也没有啊。说白了,就是受了虚拟论坛的欺骗了,相信了十来年的论坛管理者们对于会员之间的诋毁、诽谤、蓄意恶指是禁止的话是如同现实一样真实的,我就是个该瞎的货,如何能信了这样睁眼瞎都明白不可能存在于虚拟平台中的虚拟公道呢?!所以,刚烈的被歪指为阴柔的“合理”,刚直的被指为圆滑的没错,全心全意的真诚被诽谤为虚情假意的“装”也是正常的,全因为在瞎了眼的地方为瞎了眼的地方写故事是完全可以无视所有光亮而盛赞的,有了无数错别字也是可以被定义为精华文章的,至于为了自己睁眼睛说维护名誉的话,想当然就被虚拟的公道的论坛告之为当去“现实法院求公道”了,虚拟之处哪有真实的公道呢,我再要不瞎了眼睛不是太没天理了么。

该瞎呀!睁着眼睛看着超级版主把不负责任的“文章”定义为精华,而一再无视“两个被诽谤的会员”一再的声明和反对又一再的为其辩护,还不该及早把眼睛戳瞎了么,免得看到这“滥用职权者的嚣张、滥做好人者的强硬”,更加上那背后有生杀大权者的默认,如何还不瞎了这光天化日之下的眼睛了呢。用刀子戳瞎了罢,用钢笔戳瞎了吧,干脆用这键盘撞瞎了罢,如何还能奢望用论坛“虚拟的公道”刺瞎了呢?早就该瞎了眼去的,看不见就不必去交流,瞎了眼如何还用得着睁着眼的交流呢,该瞎呀!!!

2011年5月13日6点50分中国文学论坛发文/注册名:雪链(从此在此瞎眼,只发不读)
发表于 2011-5-13 09: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虚拟的,不用这么生气,伤的是自己。
发表于 2011-5-18 22: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此篇文字来看,楼主的眼睛不能瞎,更不会瞎滴~嘿

既然知道虚拟,何由跟自己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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